招标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氯化苄、2500吨苯甲醛技改项目尾气机组采购(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l)2017120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氯化苄、2500吨苯甲醛技改项目尾气机组采购(二次公告)

连云港市工投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氯化苄、

2500吨苯甲醛技改项目尾气机组采购

招 标 公 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SZ(L) 20171206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氯化苄、2500吨苯甲醛技改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尾气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氯化苄、2500吨苯甲醛技改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 根据需要拟增设一套尾气处理机组,将氯化苄装置(一、二期)尾气经二级水吸收和二级碱洗后送至尾气处理机组,处理达标后排放。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氯化苄、2500吨苯甲醛技改项目尾气机组采购

2.2采购范围:

1)尾气机组(成套)设计、制造、供货。包括尾气进口到机组出口、系统风机、排气筒及其连接管以及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等。

2)钢结构(机组设备安装所需钢架、平台、爬梯、护栏等)设计、出图。

3)钢架、平台土建基础设计、出图。

4)出气管道及排气筒、超标排放管道、氮气、蒸汽、循环水管道等设计、出图。

5)指导安装施工。

2.3 交货期:

1)中标人员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日内提供土建及钢结构、排气筒设计图纸,投标人自身不具备设计资质的,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盖章。

2)尾气机组成套设备供货周期100日(日历日),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起100日内发货到投标人厂区,开始安装。

2.4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氯化苄、2500吨苯甲醛技改项目工地(连云区板桥工业园)。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专业生产企业)法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资格后审需具备资料,不符合要求为资格后审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

3.4.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人是经销商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关VOCs(含甲苯)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近两年来类似的业绩销售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内)。

4.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110日至116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分 至 11 30分,下午 14 3017:30分。

5.2获取方式: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前请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4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5.4.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人是经销商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

5.4.2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3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供查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连云港分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707

联 系 人:胡工、卜工

邮箱:lygszzbdl@126.com

传真:0518-81599188

联系电话:0518-81599189 13815669601 13775583740

日期: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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