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稳碎石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1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

水稳碎石采购方案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位于飞来峡作业区汕湛高速桥下500米,新建5个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采用顺岸满堂式布置形式,码头长度为400m,码头平台宽度为36m码头前沿顶高程为25.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28m,底高程为6.0m。陆域面积约15.17万m²,纵深约400m,宽度约400m。陆域竖向设计采用阶梯式,高程为25.0m~31.8m。陆域布置10个堆场,主要堆存集装箱和件杂货,其中集装箱堆场面积为5.2万m²,件杂货堆场面积为2万m²。港内道路采用环形布置,主干道宽16m,转弯半径为15m。生产生活辅助区布置有综合楼、供水调节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水处理站、溢油应急设备库、变电所、维修车间、工具材料库、流机棚等。

1.1.1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飞来峡作业区汕湛高速桥下方,距清远市约30km。陆域东侧为国道G240,港区南侧通过新建进港道路与国道连接。

1.1.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程量:总挖方:1421549.8m3,总填方:63900m3,嵌岩灌注桩392根。

其他工程主要包括:护岸工程、堆场道路、生产辅助建筑物、给排水与消防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1.3项目物资概况


 

 

 

水稳碎石需求计划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水稳碎石



11000



二.采购组织单位及采购人

采购组织单位: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采购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三.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项目部拟通过云采平台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价格便宜、交通便利、供货有保障的水稳碎石供货商,并以签订合同的形式加以确定。在合同中约定的时期内的货物或服务,应向中标的合同供应商购买。

详述拟采取此方式进行采购的具体步骤。

1)咨询不少于三家水稳碎石采购备选供应商并取得报价单。

2)组织项目物资采购会议,根据报价情况讨论并确定采购供应商。

3)根据云采平台开定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

编制单位: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9月11日

 

 

 

 

********公司:

我公司为完成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清远港清远港区飞来峡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水稳碎石采购,决定组织询比价采购,现邀请贵公司进行报价,请贵公司按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一、报价单格式依据厂家或项目部格式。

二、生产厂(代理商)需提供报价单一份递交至我处。

三、报价单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1日18:00时

四、报价单递交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江口开发大街2号中国铁建港航局飞来峡码头项目部(联系人:马俊杰 电话:15095932360)

五、主要合同条款:

(一)合同结算方式

1)计量周期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计量周期。每月23日前双方根据到货签收单完成对账确认,依据买方现场签认的签收单办理对账和计量手续,对账单必需包含签收单号、到货日期、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卖方按买方指定的收货人确认的对账单,与合同买方办理中期计量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账单在每月计量中仅作为附件,未办理计量手续的买方有权不予支付。

到货验收及签收单必须有本合同买方指定的现场验收组织及收货人签收,若签收单无方指定人员签认方有权不予计量和支付,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价格确定及验收方式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到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检测费、运杂费、采购和保 管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一切明示或暗示的风险和费用。

双方约定结算按以下第1种方式实行:

1固定单价。本合同项下货物在合同期内实行固定单价的结算价格,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如因政府税务变动税金计算以变动后税率为准,但不含税综合单价保持不变。结算单价见附件订货明细表。

2)浮动单价,采取以下调价方式:(调价原则和依据应以相关材料的官方造价信息价或网价为基准)。

特别约定,如卖方以材料涨价为由停止供应合同标的材料的,卖方属于违约行为,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解除该供应合同。

水稳碎石验收:量尺点数验收如卖方提供的水稳碎石经检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二)合同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材料预付款。

2)货款支付条件和比例:卖方进场标的材料经复检合格,由双方办理完成月度计量手续,买方收到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根据本工程业主进度款支付情况一个月内一次或分次支付当次计量货款的85%,两个月内支付到当次计量货款95%,剩余5%留作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确认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返还

3)发票要求卖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  %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若卖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法,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对买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货款,买方财务不计入应付货款科目。

5)支付方式:买方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货款到卖方的合法银行账户,若买方以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卖方同意接受以“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承兑汇票等票据,由此产生的贴息费用等均由卖方承担。

(三)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3%,计**元

履约保证金选择以下     方式缴纳:

1)提供国有四大行银行保函,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2)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买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9961 0100 1043 0002 8796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注: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单的备注中必须注明所投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3)将卖方投标保证金**万元转履约保证金,剩余**万元履约保证金以货款方式冲抵,在卖方供货的首次计量款中一次性扣除。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45天内无息返还。

(四)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3个月,自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六、技术规格要求:

(一)技术要求

卖方提供的水稳碎石需保证粒度均匀,不允许有过多大颗粒或过多小颗粒,

含泥量小于3%,其他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相应要求。

如产品在符合性抽检中达不到以上标准要求或技术规格书规定标准,卖方向买方赔偿该批次货物3倍货款,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投标人应遵循的技术条件

1)到货规格必须与需求规格一致,

2)进场材料各项指标符合技术要求。

(三)合同交货计划

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卖方根据买方下达的水稳碎石计划及时将货物用专车送至买方施工现场;

七、评定标准:质量、价格等综合评定,兼顾效率和信誉原则。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暂定   数量

单价(元)

税率%

暂定金额

含税总金额

发站

交货地点

运距(km)

备注

不含税

含税

不含税

税额

1

水稳碎石



11000










合计:












价税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说明:1上表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暂定数量仅作为卖方供应材料的参考数量,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也不作为卖方生产备料和对买方索赔的依据。实际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交货期:以买方采购计划要求的交货日期为准。如因政府税务变动税金计算以变动后税率为准,但不含税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到场合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名称 (加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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