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技师学院灭火器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08200075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082000758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08 09:25: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9-10 09:25: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干粉灭火器

5kg

淮海、中加沃安、欧伦泰、新林

180


2024-09-16 00:00:00

二氧化碳灭火器

7kg

淮海、中加沃安、欧伦泰、新林

20


2024-09-16 00:00:00

干粉手推式灭火器

20kg

淮海、中加沃安、欧伦泰、新林

2


2024-09-16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大同市云冈区 晋能控股煤业技师学院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需注明单价(含税价),折扣率;报价税率1%或13%增值税和其他运杂费,即包到价。 二、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组建、注册的,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供应商报名必须上传报名附件。报名附件中必须有《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营业执照和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三、售后服务 提供物资如有问题保证24小时内解决。 四、供货时间规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买方需求供货。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必须在24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使用单位于36个月内分期支付(不计利息)。供应商未先提供发票或未按使用单位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付款。使用单位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使用单位不承担贴息)。未经使用单位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国家调整税率时,供应商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随之调整。供应商违反有关税务规定或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及时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由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采购数量为计划数量,按实际需求和采购订单分批送货,以实际验收合格后数量进行结算付款,本次合同实际履行数量不超过计划数量。 六、运输方式 必须汽运到货,不接受物流提货。 七、交货地点 每批采购物资确定后,供货商送货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卸货至指定地点,供货商负担所有费用。 八、交货时间 按买方需求交货。 九、包装要求 包装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供货商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1,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货物样品送至采购方,以便使用单位鉴定质量。供应商保证中标后所供货物与样品相同,均为品牌及正版产品。 2,供应商必须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详见发询附件),务必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并上传系统。 十一、中选方案 整包中选,要求报名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报价无漏项,否则按项中选;最低价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订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订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2-7894122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技师学院
四、技术条款:
采购要求详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