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葛安置小区二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崔葛安置小区二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崔葛安置小区二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已由清发改复【2021】1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崔葛安置小区二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清河经济开发区和平工业新区浦发大道西侧,永济路北侧。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3088514.47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2 招标范围:崔葛安置小区二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包括道路、雨污管网、景观绿化、路灯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含变更)、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申请人应具备资格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期内,且证书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1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且证书有效)。注:若项目负责人使用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自2021-7-20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自2022-7-20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2023-4-20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需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21日9时00分至 2023年08月02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合计 105 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3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江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西路119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17-835165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517-8359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