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消防救援大队水磨沟区大队办公室及各消防站食堂明厨亮灶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57.1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dhz2024-070
预算金额57.16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存远132013053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消防救援大队水磨沟区大队办公室及各消防站食堂明厨亮灶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7月19日 10: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水磨沟区大队办公室及各消防站食堂明厨亮灶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水磨沟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0: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6: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预算金额¥57.1617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刚 文宣
项目联系电话13669972030 13319897783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2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存远 1320130531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刚 13669972030 文宣 13319897783
附件:
附件1工程量清单-水磨沟区大队办公室及各消防站食堂明厨亮灶改造项目.xlsx
附件2水磨沟区大队办公室及各消防站食堂明厨亮灶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项目概况

水磨沟区大队办公室及各消防站食堂明厨亮灶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线上获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DHZ2024-070

项目名称:水磨沟区大队办公室及各消防站食堂明厨亮灶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1617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161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水磨沟区大队办公室及各消防站食堂明厨亮灶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答疑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承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3.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3.3投标人需信誉状况良好,无下列情形:(一)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1)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2)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3)查询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线上获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线上获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下浮20%。

3、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2166号        

联系方式:赵存远 13201305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联系方式:周刚 13669972030 文宣 13319897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刚 文宣

电 话:  13669972030 1331989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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