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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业集团浙南区域龙泉、庆元服务区经营项目招商公告(第1期)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浙江省商业集团浙南区域龙泉、庆元服务区经营项目招商公告(第1期)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区经营服务品质,从多元化、差异化、品牌化等方面优化现有业态格局,现特发布龙泉、庆元服务区经营项目招商公告,请各位详细审阅,如有经营意向及意向品牌资源,按照方案内容与我司沟通接洽。
一、基础信息
表1 服务区基础信息情况(数据仅作参考,不作为建议依据)
1.本次计划招商服务区范围:龙泉、庆元服务区。
2.服务区整体考虑因素:①上述服务区断面流量仅为预估数,实际流量与预估数可能存在差异,请合理预估项目收益,并作出合理的市场报价;②乙方门店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定价,不得高于该品牌城市(优先以杭州市区门店为参照标准)标准连锁门店定价体系;项目参与方完全接受并执行商业集团制定及出台的相关价格管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定价、限高价设定、商品或服务保障充足性、会员价格设置等政策要求);③意向单位需提报附件《经营品种表》(见附件2),包括主要经营品种、辅助经营品种,项目参与方应报送商品或服务定价执行标准及详细清单;④本项目执行商业集团相关合同模板(包括后期调整格式),意向单位需予以认同;⑤中式快餐、商超项目营业收入采用“代收代付”(营业款次月返还至签订主体对公账户模式)模式,特色馆项目采用“扫码上传”模式,意向单位需根据商业集团要求配合执行;⑥签约主体一致性要求:后期中标单位应与项目合同签订单位、项目(门店营业执照单位一致(分公司类型可视同为一致)。⑦遵守服务区防污染治理相关规定,不得提供(含有偿)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吸管,提倡使用环保购物袋。
二、招商资源
1.拟招商项目:本次计划招商项目如下:
注:此项目限低价为项目竞价谈判模式限底价,如采用其他商务谈判模式,限低价另行设置。项目位置详见附件4。
表2 服务区项目限低价条件。1、龙泉服务区中式快餐、商超与庆元服务区中式套餐、商超项目为捆绑招商。2、龙泉、庆元服务区特色馆项目为捆绑招商。3、中标单位分别与服务区签订合同。捆绑招商项目中如有一个项目提出提前撤场则所有项目均需同步撤场。
项目点位及具体信息请联系项目招商负责人,具体项目位置及经营区域现状条件请现场核对确认,如项目所需用电量、排烟系统等门店所需必要物业条件,如物业条件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后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现场对接:为方便各意向单位考察意向服务区资源,增设相关服务区联系人信息渠道:
表3 服务区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三、招商条件
1.招商基础条件:根据公司《招商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本次参与招商(品牌)项目需至少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围。
表4 品牌分级管理表
2.特别说明:本次招商公告仅对意向单位信息资料进行收集及项目适宜性评估,并根据意向单位资源情况、品牌资质情况及服务区规划综合考虑后续具体接洽形式。
3.品牌授权:如品牌方授权多家单位参与同一标的项目招商工作,该品牌项目及其意向报名单位将不纳入本次招商中。
四、意向单位关注事项
1.装修设计:考虑到服务区形象的整体性,各经营(中标)项目装修风格、店招设计应与服务区整体装修风格保持协调一致,相关设计方案在通知中标之日起七个日历日内上报服务区审核,经内部审核通过后根据服务区具体时间安排再行进场装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调试及开业。若中标单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或装修(或有其他情况导致服务区无法按时开业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接相关项目。
2.招商监督:此次招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监督电话:0571-87026987。
3.因龙泉服务区西区经营用房改造,西区经营项目具体营业时间以改造结束为准。合同整体时间以东区为准。
4.其它:如对政策及项目有疑问及咨询事项,可联系浙南区域管理中心王先生(15805781188)。
请意向单位对服务区相关情况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客观测算,对意向服务区(点位)意向品牌项目及时进行意向登记(详见附件1)后,并将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邮箱:zjsyzs@126.com(浙江商业集团官方邮箱,请注意邮箱名称,切勿发错,注:报名邮件标题请按“XX服务区XX项目报名资料——XX单位”(请注明龙泉服务区中式快餐、商超与庆元服务区中式套餐、商超项目或龙泉、庆元服务区特色馆项目)发送,意向登记表须加盖公章),本次意向登记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13日(周一)下午16:30时间(具体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经后期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进入第二轮招商环节,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轮意向登记表的意向单位,视同放弃参与此次上述服务区第一轮招商工作。
附件1:《XX品牌项目经营意向登记表》
附件2:《XXX品牌XXX项目经营品类表》
附件3:商业集团服务区项目经营合同
附件4:龙泉服务区业态平面图(仅供参考)
附件4:庆元服务区业态平面图(仅供参考)
附件:1《XX品牌项目经营意向登记表》.doc
附件:2《XXX品牌XXX项目经营品类表》.docx
附件:3 商业集团服务区项目经营管理合同(固定租金)2021第1版.docx
附件:3 2023版-服务区项目经营管理合同(基准%2B超额—代收代付).docx
附件4:庆元服务区业态图及规划资料.pptx
附件4:龙泉服务区业态图及规划资料.pptx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区经营服务品质,从多元化、差异化、品牌化等方面优化现有业态格局,现特发布龙泉、庆元服务区经营项目招商公告,请各位详细审阅,如有经营意向及意向品牌资源,按照方案内容与我司沟通接洽。
一、基础信息
服务区 | 所属路段 | 断面流量参考(辆/日)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龙泉服务区 | G25 长深高速 | 0.8万 | |
庆元服务区 | G25 长深高速 | 0.35万 |
表1 服务区基础信息情况(数据仅作参考,不作为建议依据)
1.本次计划招商服务区范围:龙泉、庆元服务区。
2.服务区整体考虑因素:①上述服务区断面流量仅为预估数,实际流量与预估数可能存在差异,请合理预估项目收益,并作出合理的市场报价;②乙方门店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定价,不得高于该品牌城市(优先以杭州市区门店为参照标准)标准连锁门店定价体系;项目参与方完全接受并执行商业集团制定及出台的相关价格管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定价、限高价设定、商品或服务保障充足性、会员价格设置等政策要求);③意向单位需提报附件《经营品种表》(见附件2),包括主要经营品种、辅助经营品种,项目参与方应报送商品或服务定价执行标准及详细清单;④本项目执行商业集团相关合同模板(包括后期调整格式),意向单位需予以认同;⑤中式快餐、商超项目营业收入采用“代收代付”(营业款次月返还至签订主体对公账户模式)模式,特色馆项目采用“扫码上传”模式,意向单位需根据商业集团要求配合执行;⑥签约主体一致性要求:后期中标单位应与项目合同签订单位、项目(门店营业执照单位一致(分公司类型可视同为一致)。⑦遵守服务区防污染治理相关规定,不得提供(含有偿)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吸管,提倡使用环保购物袋。
二、招商资源
1.拟招商项目:本次计划招商项目如下:
服务区 | 项目(定向) 规划品类 | 年限低基准营业额/固定经营管理费(万) | 提成比例 | 合同期限 | 备注 |
龙泉 | 中式快餐 | 190万元 | 26% | 三年 | 经营范围:中式快餐自选菜 |
龙泉 | 商超 | 160万 | 22% | 三年 | 经营范围:零售、百货、日用品、预包装等食品、香烟;香烟单独按时计提,提成比例9%。 |
龙泉 | 特色馆 | 15万 | / | 三年 | 经营范围:龙泉青瓷、宝剑、龙泉(庆元)当地土特产;固定经营管理费,逐年递增5% |
庆元 | 中式套餐 | 20万 | 26% | 三年 | 经营范围:中式套餐;单侧经营 |
庆元 | 商超 | 15万 | 22% | 三年 | 经营范围:零售、百货、日用品、预包装等食品、香烟;香烟单独按时计提,提成比例9%;单侧经营 |
庆元 | 特色馆 | 3万 | / | 三年 | 经营范围:龙泉青瓷、宝剑、龙泉(庆元)当地土特产;固定经营管理费,逐年递增5%;单侧经营 |
注:此项目限低价为项目竞价谈判模式限底价,如采用其他商务谈判模式,限低价另行设置。项目位置详见附件4。
表2 服务区项目限低价条件。1、龙泉服务区中式快餐、商超与庆元服务区中式套餐、商超项目为捆绑招商。2、龙泉、庆元服务区特色馆项目为捆绑招商。3、中标单位分别与服务区签订合同。捆绑招商项目中如有一个项目提出提前撤场则所有项目均需同步撤场。
项目点位及具体信息请联系项目招商负责人,具体项目位置及经营区域现状条件请现场核对确认,如项目所需用电量、排烟系统等门店所需必要物业条件,如物业条件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后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现场对接:为方便各意向单位考察意向服务区资源,增设相关服务区联系人信息渠道:
服务区 | 所属路段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龙泉、庆元服务区 | G25 长深高速 | 王 凯(负责人) | 15805781188 |
表3 服务区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三、招商条件
1.招商基础条件:根据公司《招商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本次参与招商(品牌)项目需至少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围。
具体类别 | 范围 |
品牌项目 | 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行业标杆品牌、省市地域知名品牌 |
地方特色项目 | 具有地域标志性特色项目 |
普通经营项目 | 除品牌项目和地方特色项目外,经营主体原则 上应是企业法人。一般项目对品牌及规模无刚性要求,但店铺装修方案应符合招商方案要求。 |
表4 品牌分级管理表
2.特别说明:本次招商公告仅对意向单位信息资料进行收集及项目适宜性评估,并根据意向单位资源情况、品牌资质情况及服务区规划综合考虑后续具体接洽形式。
3.品牌授权:如品牌方授权多家单位参与同一标的项目招商工作,该品牌项目及其意向报名单位将不纳入本次招商中。
四、意向单位关注事项
1.装修设计:考虑到服务区形象的整体性,各经营(中标)项目装修风格、店招设计应与服务区整体装修风格保持协调一致,相关设计方案在通知中标之日起七个日历日内上报服务区审核,经内部审核通过后根据服务区具体时间安排再行进场装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调试及开业。若中标单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或装修(或有其他情况导致服务区无法按时开业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接相关项目。
2.招商监督:此次招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监督电话:0571-87026987。
3.因龙泉服务区西区经营用房改造,西区经营项目具体营业时间以改造结束为准。合同整体时间以东区为准。
4.其它:如对政策及项目有疑问及咨询事项,可联系浙南区域管理中心王先生(15805781188)。
请意向单位对服务区相关情况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客观测算,对意向服务区(点位)意向品牌项目及时进行意向登记(详见附件1)后,并将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邮箱:zjsyzs@126.com(浙江商业集团官方邮箱,请注意邮箱名称,切勿发错,注:报名邮件标题请按“XX服务区XX项目报名资料——XX单位”(请注明龙泉服务区中式快餐、商超与庆元服务区中式套餐、商超项目或龙泉、庆元服务区特色馆项目)发送,意向登记表须加盖公章),本次意向登记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13日(周一)下午16:30时间(具体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经后期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进入第二轮招商环节,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轮意向登记表的意向单位,视同放弃参与此次上述服务区第一轮招商工作。
附件1:《XX品牌项目经营意向登记表》
附件2:《XXX品牌XXX项目经营品类表》
附件3:商业集团服务区项目经营合同
附件4:龙泉服务区业态平面图(仅供参考)
附件4:庆元服务区业态平面图(仅供参考)
附件:1《XX品牌项目经营意向登记表》.doc
附件:2《XXX品牌XXX项目经营品类表》.docx
附件:3 商业集团服务区项目经营管理合同(固定租金)2021第1版.docx
附件:3 2023版-服务区项目经营管理合同(基准%2B超额—代收代付).docx
附件4:庆元服务区业态图及规划资料.pptx
附件4:龙泉服务区业态图及规划资料.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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