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 第四标段:洋公潭保护圈LKR2+930-LKR3+334和LKR9+720-LKR11+000等段工程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第四标段:洋公潭保护圈LKR2+930-LKR3+334和LKR9+720-LKR11+000等段工程 已由 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桑发改审批【2022】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桑植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 。招标人为 桑植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第四标段:洋公潭保护圈LKR2+930-LKR3+334和LKR9+720-LKR11+000等段工程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第四标段:洋公潭保护圈LKR2+930-LKR3+334和LKR9+720-LKR11+000等段工程 。 2.2 建设地点: 桑植县澧源镇 。 2.3 建设规模: 全长1684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凿除、混凝土浇筑、浆砌石砌筑、库房、土石方开挖等工程。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概算总投资:19414.12万元,第四标段:洋公潭保护圈LKR2+930-LKR3+334和LKR9+720-LKR11+000等段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006.45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水利水电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工作内容为:技施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工作、土建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 (3)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划分为五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5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 2.7 其他要求: / 。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或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款至3.8款要求,并满足以下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列入拖欠农名工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的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中标后,按相关要求在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农民工保障专户 。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 2022 年 8 月 4 日 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1-85483872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银行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桑植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0744-6229777 。 (1) 招 标 人: 桑植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桑植县澧源镇 联 系 人: 谷永祥 电 话: 13467448297 电子邮件: 1365275672@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桑植分公司)桑植县澧源镇设计院内二楼 联 系 人: 曾小夏 电 话: 15674455789 电子邮件: 660818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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