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遵义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4年第一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年第一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1589786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新(续)建项目软件开发、云资源、安全及系统运维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158978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遵义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国有企业)总体运营政务云平台及提供政府数据服务,是遵义市数据资源体系、“云上贵州”遵义分平台(“云上遵义”政务云平台)的投资、建设和运维单位。遵义市数据资源体系基于“云上遵义”政务云平台部署,汇聚共享市县两级32个部门46个系统共793个数据表,累计调用数据达1500万余次;“云上遵义”政务云平台目前有55家单位88个系统运行在该平台上,是遵义市唯一的政务云计算平台。
根据《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遵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遵义市完善提升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统筹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购买服务、统筹资金保障的方式进行建设和运行维护,促进数据汇聚、数据共享、系统互通、业务协同。遵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应基于“云上遵义”政务云平台部署。基于自建机房、商业云部署的政务信息系统,应迁移到政务云集约化部署。
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防止资源浪费。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数据安全提出相关要求,遵义市实行市级信息化新建(运维)项目统筹管理有助于实现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若分散运维管理,存在安全风险,数据安全不可控。
综上,遵义市“2024年第一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遵义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遵义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众创小镇B2-1区1号楼1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健
联系电话:0851-27618816
联系地址:遵义市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434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遵义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51-28221452
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2号楼五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贵州中世义遵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28651881
联系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小区八栋二单元9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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