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溧水区一干河(沙河口~常合高速桥段)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12.7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sygh-zljc-2023
预算金额12.79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025-863387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南京市溧水区一干河(沙河口~常合高速桥段)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6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YGH-ZLJC-2023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一干河(沙河口~常合高速桥段)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9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河道清淤3.93千米,堤防加固0.42千米,堤身防渗及填塘固基0.49千米,新建生态石笼护岸5.18千米,排涝站拆建1座,涵洞拆建2座、拆除1座,桥涵新建1座,堤顶新建及改造沥青防汛道路6.76千米等。招标图范围内按国家、省、市规定相关检测内容。检测项目和频次满足《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2014)及国家、省、市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约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9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机械电气乙级及以上、量测乙级及以上、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提供近一个月(2023年09月)社保证明。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确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612室
3.3获取方式:
(1)响应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www.ezczb.com/(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响应单位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采购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www.ezczb.com/)
(3)响应单位可通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档(采购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采购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响应单位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响应单位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后领取。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响应单位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25-86338154,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采购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0元,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3 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7.4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7.5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7.6 供应商诚信档案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东路15号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25-57217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
联系人:刘伟、朱蒙、潘泽源
电话:025-8633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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