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开启桥主塔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进展需求,现发布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开启桥主塔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1、项目名称: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开启桥主塔电梯采购及安装
2、标段划分:/
3、招标内容:包括开启桥主塔电梯深化设计、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内容以《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开启桥主塔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量招标清单及投标报价清单》的工作内容、施工图为准。
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计划开工时间暂定以招标人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工期:暂定为18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经监理单位及业主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或项目部下发的开工计划为准。
5、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城建集团供应商库中合格供应商或城建集团下属成员单位,或为武汉建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内单位;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4)投标人资格: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其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领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10时—2024年4月25日10时;
6.2领取地点:城建坤璟大厦21楼;
6.3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7、其他: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信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必须对投标文件及报价严格保密,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如有违反将取消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7-82283774
日期:2024年4月23日
根据项目进展需求,现发布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开启桥主塔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1、项目名称: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开启桥主塔电梯采购及安装
2、标段划分:/
3、招标内容:包括开启桥主塔电梯深化设计、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内容以《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开启桥主塔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量招标清单及投标报价清单》的工作内容、施工图为准。
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计划开工时间暂定以招标人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工期:暂定为18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经监理单位及业主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或项目部下发的开工计划为准。
5、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城建集团供应商库中合格供应商或城建集团下属成员单位,或为武汉建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内单位;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4)投标人资格: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其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领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10时—2024年4月25日10时;
6.2领取地点:城建坤璟大厦21楼;
6.3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7、其他: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信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必须对投标文件及报价严格保密,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如有违反将取消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7-82283774
日期: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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