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朝阳电信2021年7-12月电信与联通4G网络共享载波结算项目采购方案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LNDYLYCGGS2021101403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1-10-14 15:13:51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1-10-19 15:13:53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朝阳电信2021年7-12月电信与联通4G网络共享载波结算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朝阳电信2021年7-12月电信与联通4G网络共享载波结算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根据中国电信〔2020〕245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与中国联通共建共享相关财务事项的通知》定价原则,并经我方和联通多次测算、协商,最终双方确定共享载波结算价格为(税率统一为6%):宏站每载频月租金(不含税)260元;室分月租金(不含税)0.03元/平米;税率统一为6%。为方便结算,室分结算时,单载频按对应室分10000平米配置核计。 测算公式:宏站每载频月租金(不含税)=[(单站资产原值/折旧年限/12/2)+(单站传输末端设备资产原值/折旧年限/12/2)] *1.1/载频数+共享载波license原值/折旧年限/12*1.1, 室分月租金(不含税)=(全部共享室分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12/2*1.1)/共享平米数+共享载波license原值/折旧年限/12*1.1。共计:910381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按电信联通双方省公司要求,计划启动2021年7-12月4G共建共享结算协议的签订工作。本协议是在2021年1-6月双方已签订的协议基础上,根据《关于落实辽宁联通和辽宁电信4G低业务区共享相关合同签订和执行工作的通知》,经电联双方友好协商,为深入推动辽宁联通与辽宁电信4G网络共享,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双方公司互相开通4G网络共享载波并进行结算。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共3天。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2号 邮 编:122000 联 系 人:陈宇 电 话:18904210390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