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359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jbx-230613185
预算金额3598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金爱康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公安局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613185
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象山县鹤浦镇万全路与万寿路交叉口
项目基本情况: 迁建工程建设进行公开监理招投标,做好监理招标的代理业务。
项目总预算: 3598.00万元
服务内容: 按时按要求实施。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40天
质量要求: 按时按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7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7000元 ,上限:7000元 
价格说明: 最终按中标价为收费基价,按标准收费下浮30%调整招标代理费。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6-13 14:54 至 2023-06-16 14:5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入围象山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预选承包商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6月16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
项目单位联系人: 金爱康
联系电话: 65856077
联系地址: 丹东街道靖南路4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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