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化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值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怀财采计20233007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怀化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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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怀化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值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7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330077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湖南宏峰律师事务所、湖南怀真律师事务所、湖南五溪律师事务所、湖南云天(怀化)律师事务所、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怀化)律师事务所、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项目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值班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3007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值班采购。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占比工作量:18%
2、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宏峰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占比工作量:18%
3、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怀真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占比工作量:12%
4、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五溪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占比工作量:12%
5、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云天(怀化)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占比工作量:10%
6、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占比工作量:10%
7、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占比工作量:10%
8、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金州(怀化)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占比工作量:5%
9、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占比工作量:5%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中标金额占比工作量
 
1
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值班

见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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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湖南宏峰律师事务所
18%
湖南怀真律师事务所
12%
湖南五溪律师事务所
12%
湖南云天(怀化)律师事务所
10%
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
10%
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
10%
湖南金州(怀化)律师事务所
5%
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
5%

 
(3)合同价格形式:按实结算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时间:2023年6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地点:怀化市。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一)刑事案件按照不同阶段确定:侦查阶段案件每件补贴1500元,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每件补贴1500元,审判阶段案件每件补贴2500元。
(二)民事(含刑事附带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仲裁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及非诉讼案件每件补贴2500元。
(三)特殊案件补贴标准
1、集团诉讼案件,每增加一个受援人,可增加补贴300元,但不超过10个案件的最高补贴总额。合并审理案件参照集团诉讼案件标准执行。
2、疑难案件和跨地区办理的案件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但最高不超过实际执行标准的2倍。
3、撤诉案件、执行案件减半发放补贴。
4、受援人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法律援助机构终止法律援助的,或因受援人的过错,无需继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根据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酌情支付补贴。
(四)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值班每个工作日200元。
(五)12345热线值班每个工作日300元。
(六)法律援助宣传、培训及其他与法律援助服务有关的事项的服务费按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付补贴:
1、收取受援人财物的;
2、擅自终止或者擅自转委托他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
3、法律服务人员不履行职责,经查证属实的;
4、法律服务人员结案归档所提交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
5、甲方依据《怀化市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案件质量绩效评价》,对乙方法律服务人员所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评价得分低于80分的;
6、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转委托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提交甲方委托管理的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批,经批准方可更换,否则视为擅自转委托。
(七)甲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支付给乙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6月5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6月5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司法局
乙方: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湖南宏峰律师事务所、湖南怀真律师事务所、湖南五溪律师事务所、湖南云天(怀化)律师事务所、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怀化)律师事务所、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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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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