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治河清源生态修复工程公告(评定分离)
(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治河清源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资环【2022】508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治河清源生态修复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dgz00245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施工1标、施工2标)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dgz00245-1、2023afdgz00245-2
2.5建设地点:肥东县
2.6建设规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先导工程。内容包括:河道防洪保障工程、城镇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2、节水养田工程。内容包括: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退水湿地修复工程。
3、治河清源工程。内容包括:生态基流调节工程、多塘湿地系统工程、湖库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斑块恢复工程、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4、智慧流域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在线监测体系和管理平台,包括水质监测站点,视频监控点,生态监测站点及水位和流量检测点等。
2.7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13500万元;二标段约12700万元。
2.8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除外)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