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50.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hj-fwcg-2024-1001
预算金额50.6万元
招标公司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招标联系人宋女士0735-2368236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0735-22570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CZHJ-FWCG-2024-1001
3、采购项目预算:506000.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þ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 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OA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套 | 506000.00 元 | 506000.00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网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到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201室)报名,合格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苏仙区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四楼405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郴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735-236823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735-2257057
电子邮箱:674155699@qq.com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中型□ 小型□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手机号:
附件2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采购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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