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sl230423286701zg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珠北河西段综合整治工程水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5 18:02:24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NJSL2304232867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北河西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浦行审投字[2022]2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浦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珠北河西段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

 

招标内容及规格: 设计招标;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范围: 珠北河西段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①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排查、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验收、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包括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

 

规模(估算价): 3950.00万元 

 

工期(交货时间): 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2)业绩要求: ①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195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消险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业绩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承担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业绩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承担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符合要求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②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工程项目经理自2020年4月1日(含)曾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195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消险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业绩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承担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业绩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承担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金额、规模、项目经理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不是以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其他要求: 

     (4.1)资质等级及范围: 
a、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4月-2023年3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b、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4月-2023年3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c、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4月-2023年3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②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③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4.3)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2019年-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4)其他要求:   
①投标施工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④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⑥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其中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评分因素中的信用等级评分以施工单位的信用分为准。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有一张上有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是联合体其中一方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另一方法定代表人也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署),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被判无效标。
 

4. 评标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0

 

1

投标报价一

30.00

评标基准价C=A×Q1+B×Q2;其中A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为剔除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0<有效投标数≤15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大于15且小于等于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45%50%5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1%0.3分,每低于1%0.3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施工方案

44

 

1

施工方案

10.00

 

1.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5.00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无明显瑕疵,满分1.0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4.0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1)土方工程(含清淤),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1分;

2.2)控源截污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1分;

2.3)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1分;

2.4)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1分;

1.2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1.00

项目区的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1.00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1分。

1.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1.00

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0.5分。

2)劳动力安排和机械设备配备及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满分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0.5分。

1.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1.00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无明显瑕疵,满分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0.5分。

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调排等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0.5分。

1.5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1.00

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无明显瑕疵,满分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0.5分。

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满分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0.5分。

1.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00

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0.5分。

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最多扣0.5分。

2

设计方案

34.00

 

2.1

对初步设计的理解

8.00

评审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基本情况的熟悉程度,对本项目设计理念的理解、对工程位置处现状、规划情况的熟悉程度,包含现状水位情况、现状硬质挡墙情况、现状排口情况、现状补水情况及周边地块雨污分流和市政排水管网等,明确改线段河道蓝线情况,现状电力、通信设施情况,河道国土用地分析,景观空间合理。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划,对初步设计工作成果的理解,满分8分。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8分。

2.2

施工图设计思路

9.00

评审投标对施工图设计技术路线及设计思路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提供河道驳岸改造、 排口生态化改造、硬质化挡墙改造、拦水坝改造、排口改造、弱电改线、景观相关设计图纸及河道改线段的施工设计图纸。投标人所采用的设计规范是否全面、合理、准确,满分9分。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9分。

2.3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9.00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得当。河道景观提升工程需附分段效果图,同时还需开展河道过流能力模型、水质监测等方面分析。满分9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9分。

2.4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2.00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保证措施,满分2分。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2.5

设计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2.00

设计质量满足相应规范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满分2分。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2.6

工程造价控制方案

2.00

施工图设计方案投资与实施方案阶段造价控制方案合理、准确,相应保障措施有针对性,满分2分。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2.7

现场服务计划(包括后续服务)及措施

2.00

服务计划详细、周到,具体措施得当、安排及时合理,现场服务计划(包括后续服务)全面、合理可行,人员数量和经验配置合适,具体措施得当、清晰,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满分2分。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项目管理机构

11

 

1

设计人员配备

5.00

1)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分。

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5分;同时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分。

3)暗涵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5分;同时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分。

4)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0.5分;同时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分。

5)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5分;同时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分。

以上人员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近一年(20224月至20233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所有成员不重复得分;

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利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2

施工人员配备

6.00

(1)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4)施工项目组其他成员:施工员(提供相应施工员合格证书)、质检员(提供相应质检员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提供相应材料员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资料员合格证书)、造价员(提供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工程师资格证书)各1名,上述人员需同时持有相关岗位(注册)证书及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缺一人扣0.5分,满分3分,扣完为止。

以上人员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近一年(20224月至20233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所有成员不重复得分;

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利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其它因素

15

 

1

业绩

3.00

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2041日以来(含)作为牵头方承接过总投资(或建安费)31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类项目总承包业绩的(EPCEPC+O)。有一项得3分,满分3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相关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符合要求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2

奖项

6.00

1)工程项目经理自20184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施工的水利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或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获奖证明材料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或证书,有效日期以文件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同一工程,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从高级别的奖项赋分;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赋分,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主编或参编一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或河道整治或污水处理)相关的已发布的国家标准的,每项1分,本小项满分2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水环境安全或水处理相关的工程研究中心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附主编或参编的国家标准复印件(或影印件)且符合上述要求的,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2、投标文件中须附政府部门或政府机构发布的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3、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时间以文件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两者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

3

承诺书

1.00

投标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满分1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

企业信用等级

4.00

南京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赋分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水规字〔20222号)执行。信用等级分值以最新公布的南京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赋分。注:南京市水务局网站首页招标信息诚信公示《关于南京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中标单位2021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2022118日公布)。

5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00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赋分值为0.9分,三级赋分值为0.7分,请投标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5日 17:45:052023年05月05日 17:45:00,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3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8.4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不含工程项目经理答辩)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8.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8.6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江浦街道,拟对现状河道实施清淤、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景观提升、水务管理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等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总长约1690m,其中敞口段河道长1520m,暗涵段长170m,宽度约12~18米。河道综合整治包含河道整治、控源截污(排口溯源及整治)、生态修复、清淤疏浚、景观提升等内容。其中改造1340m河道断面及岸坡,改线180m河道,170m暗涵(6.6*2.0m)段修复,结合河道两侧条件新建1.5~2.0m人行步道。新建5座蓄水坝、改造2座蓄水坝和4座截流井,截流管径为d300,改造26个排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浦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10-51号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文工 联 系 人: 施艳丽、赵娴宇
  电 话: 025-58538066 电 话: 025-86637817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项目承诺书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ztb_jy/NetZtbMis/Pages/Signature/downloadAttach.ashx?AttachGuid=b2c40974-f9ea-4187-a813-8e0274dc8b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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