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商业综合体加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电梯、公共区域铺砖等完善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199.3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tc-gc2024-496
预算金额2199.36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老师130012859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红燕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商业综合体加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电梯、公共区域铺砖等完善配套设施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TC-GC2024-496)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门头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商业综合体加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电梯、公共区域铺砖等完善配套设施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2199.367149 万元,招标人为 北京龙华实业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商业综合体加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电梯、公共区域铺砖等完善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业综合体加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电梯、公共区域铺砖等完善配套设施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商业综合体加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电梯、公共区域铺砖等完善配套设施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囗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口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施工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小微企业承建。 囗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工程施工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囗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京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或《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后 期施工中项目经理保持一致,无特殊重大情况不得更换。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3年具有承担过已完成的工程业绩; 5)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 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情形;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500元(现金)报名需检查携带资 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 人声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项目名称、编号及相关内容)注: 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门头沟区龙兴南二路5号院2号楼5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龙兴南二路5号院2号楼5层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TC-GC2024-496 2.项目名称商业综合体加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电梯、公共区域铺砖等完善配套设 施项目 3.预算金额:¥2199.367149万元 4.采购需求商业综合体加装中央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电梯、公共区域铺砖等完善配套设 施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所示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总体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03月15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龙华实业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龙华实业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31号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13001285911 电子邮件:14952771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龙兴南二路5号院2号楼5层 联系人: 李红燕冯文文 电 话: 010-56332177-608 电子邮件: zhaoxintianche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泳博 9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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