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1)危险废物实行分类贮存、分类管理,进行集中处置。
(2)危险废物转移前必须在甘肃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申请,办理转移联单
后方可转移,未办理转移申请手续,不得转移危险废物。
(3)危险废物应使用专用场所进行贮存,场所内设置有导流沟、收集池等设施。
(4)危险废物经营处置活动应当建立经营记录簿,记录至少保存十年。
(5)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的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存放,容器应粘贴识别标签。
(7)经营单位应编制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8)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配套建设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装置同步运行。
(9)禁止擅自倾倒、掩埋危险废物
作者(阿峰,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9-20 16:42
附件1:
3、2024年上半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pdf
195.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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