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2025年度华北油气分公司煤层气井用解析助排剂采购预案解析助排剂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zz241218-1017-0489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龙177377931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华北油气分公司煤层气井用解析助排剂采购预案解析助排剂(招标编号:NZZ241218-1017-04892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解析助排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压裂用\常规助排剂 Q/SHCG 69 14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石油、化工类行业(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行业类别中C25-C30)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2)投标人需提供在环保局备案审批过的竣工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前竣工的提供环保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后竣工的,提供在公开网站公示的验收报告截图),报告上的生产厂所在地址与营业执照上公司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生产厂所属证明,投标人必须对生产厂拥有100%控股权。 (3)投标人需提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生产标的物的主要原材料(至少三种)采购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每种原材料至少提供1张。 (4)原材料发票上显示的物资名称需与投标人提供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清单上主要原材料名称一致,所有属于表面活性剂类的产品如助排剂、起泡剂、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降阻剂、降粘剂等均需提供具体成分名称,只写表面活性剂、阳离子、阴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以甜菜碱为主要原材料的品种需写芥酸酰胺甜菜碱、十二烷基羟丙基甜菜碱、双十二支链烷基磺基甜菜碱等,以聚氧乙烯醚类为主要原材料的品种需写聚氧乙烯醚、十三异构醇聚氧乙烯醚等,只写聚合物、阴离子、阳离子等视为无效发票。 (5)投标人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应的购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6)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2个月内工业用电缴费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用电量不低于5万度。 (7)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化工原辅料投标承诺书》。 (8)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投标产品由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送检企业为投标人且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检测机构的CMA认证和CNAS认可证书。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10)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提供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相应车辆运输协议或自有车辆证明。(仅适用于危化品物资)。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16日9时0分 2024年12月23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41001519010050202823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桐柏路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 2. 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投标人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自行保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由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实施在线开标。开标工作应于开标时间在电子招标平台准时进行,开标以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标书,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开展。 1、加密电子版在开标前务必上传,建议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午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上传过程中可能会碰到意外状况,请留足时间与4008198786(电话)客服平台沟通处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若在开标现场解密或导入失败,将被否决投标。 2、本标段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启用了CA认证系统,只接受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报名、支付标书费和领取招标文件,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请注意咨询服务电话4008198786,在购买标书后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UKEY)(如已购买,请注意有效期),否则后果自负。请注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进行技术及商务标的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半小时,逾期未解密的后果自负。解密失败的需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客服顾问,逾期无法解决的将予以否决。 3、保证金需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出,只接受电汇和网上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请注意,如选择线下支付方式(网银电汇或者柜台电汇),请按照支付平台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此收款账号仅供投标人在此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其他标段费用请勿汇入此账号,其他投标人请勿汇入此账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则视为串标,一律否决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4、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和其它资格要求均为否决项,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书中逐条响应以上资格审查项目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5、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标书费只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不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6、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标书费发票是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认真填写电子邮箱,便于标书费发票的接收。 8、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在“易派客”中的注册信息,由于该信息有误造成开票、退款出错,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请在技术标书中响应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若出现重大偏离,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平台所有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 10、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并缴纳了标书费,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一定会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提前三天以上发盖章版弃标函至guoqy.hbsj@sinopec.com邮箱,否则对投标信用会有影响。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联系人: 王龙 联系人: 郭泉佑

电   话: 17737793131 电   话: 0371-61920103

电子邮件: wanglong.hbs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guoqy.hbsj@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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