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模式口大街修缮改造与环境整治项目房屋搬迁拆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98.4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ahp-zb-2024-0319
预算金额598.42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晨13466476168
中标联系人王瑞平
公告正文
模式口大街修缮改造与环境整治项目房屋搬迁拆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AHP-ZB-2024-0319)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模式口大街修缮改造与环境整治项目房屋搬迁拆除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金潮盛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598.420040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圣龙恒基(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597.567193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天元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600.210666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金潮盛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瑞平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京1112016201746249; 中标候选人(圣龙恒基(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项月负责人:李国旗中华人民共 二拾 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京1112011201119115; 中标候选人(北京天元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通活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京113201520161903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金潮盛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圣龙恒基(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天元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金潮盛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已完成; 中标候选人(圣龙恒基(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已完成; 中标候选人(北京天元勇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已完成;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提出异议的渠道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3466476168 邮箱 306809586@qq.com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 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 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2)异议人 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 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 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 且应配合查证;(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 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 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 行修改或补充。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①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程序的。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 任。 三、其他 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建设规模:平房拆除:24500m°、楼房拆除: 6800m²、其他拆除:2600m*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平房拆除、楼房拆除、除建筑物外的其他拆除与渣土运输及消纳,钢架围墙 的新建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石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0号楼二层205房间 联系人:解朋 电 话:010-889311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层 联系人: 周晨、王丽君 电 话: 13466476168 电子邮件: 3068095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温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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