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石滩欣正地块住宅项目红线外热力二次网配套工程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77.0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大连市·金州区]金石滩欣正地块住宅项目红线外热力二次网配套工程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发稿时间 :2023-11-09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金石滩欣正地块住宅项目红线外热力二次网配套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9922 | 工程名称 | 金石滩欣正地块住宅项目红线外热力二次网配套工程施工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9922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石滩欣正地块住宅项目红线外热力二次网配套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大连灏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0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金石滩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鑫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刘正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 辽221161781072;辽建安BB[2018]91378 | 770521.020000元 | 2024年04月01日开工至2024年05月01日竣工,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级) | 0.0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鑫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正华 | 唐煜慧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 |||||||||
证书编号 | 辽221161781072;辽建安BB[2018]91378 | 辽221212105584;辽建安B[2021]1514580 | |||||||||
投标报价 | 770521.020000元 | 778572.53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024年04月01日开工至2024年05月01日竣工,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2024年04月01日开工至2024年05月01日竣工,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级) | |||||||||
评审得分 | 0.0 | 0.0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鑫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鑫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级);投标报价:770521.02元;项目经理:刘正华;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161781072,安全生产考核证;证书编号:辽建安BB[2018]91378;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级)资质;投标报价:778572.53元;项目经理:唐煜慧;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212105584,安全生产考核证;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1]1514580;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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