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江河排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工程设计服务 |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524001001 | |||||
招标人 | 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建设规模 | 新建沿河排水主干管4894m,管径≦DN1350;配套新建过路管307m,管径≦DN300;翻建现状缺陷管道385m,管径≦DN800;疏通现状淤积管道1657m,管径≦DN800;新建及翻建排水检查井约178 座(一期主要改造敷设在河道内,且位于常水位以下、破损严重的管段,二期主要是增补完善管网空白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主干管进行改造完善,废弃敷设在富江河内且低于常水位的污水管段,新建岸上排水主干管,对于无法上岸的排水管进行改造、修复。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1日 | |||
预中标人 |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1860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起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③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④施工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如本项目包含施工图设计)。 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9月16日。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陈峰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编号:CS10140007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号:41232719******3710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所有投标人本项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满分计算。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惠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期工程设计项目; 2.任丘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 3.德惠市太兴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4.平果市马头镇、四塘镇片区集中供水项目-四塘镇片区项目初步设计; 5.平果市马头镇、四塘镇片区集中供水项目-马头镇片区项目初步设计; 6.蒙山县321国道周边老旧小区给排水燃气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1855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起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③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④施工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如本项目包含施工图设计)。 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9月16日。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邹宗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编号:CS215100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号:50010519******1211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所有投标人本项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满分计算。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安平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2.永福县龙江乡等五乡镇供排水设施工程-广福乡、永安乡、龙江乡污水处理工程; 3.平果市凤梧镇、榜圩镇、黎明乡、海城乡、同老乡片区集中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 | 18689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起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③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④施工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如本项目包含施工图设计)。 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9月16日。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任正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编号:CS14610035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号:14220219******3876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所有投标人本项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满分计算。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甘肃酒泉金瑞科创城(镇)道路和给排水工程设计项目; 2.阿勒泰市红石头片区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地勘及测量。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7893153 |
备注: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6日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
528.7 KB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富江河排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工程设计服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doc
0.1 KB
中小企业声明函2.pdf
397.1 KB
中小企业声明函3.pdf
357.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