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项目解放路段(沿江路—天宝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66.4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2002876003278001
预算金额466.4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万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正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66.42万元
中标联系人韦邦美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项目解放路段(沿江路—天宝路)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2002876003278001 | ||||||
招标人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万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 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拟新建DN400污水管1331米,新建D300-D1800雨水管总长146米。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 开标地点 |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正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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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正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叁仟壹佰伍拾捌元零伍分(¥4643158.05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韦邦美(注册编号:桂245101013678;身份证号:45242***********4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翔(身份证号:45010***********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龙泉大道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评价分100.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陆拾陆万肆仟贰佰贰拾肆元零伍分(¥4664224.05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邓佩佩(注册编号:蒙215131323115;身份证号:15262***********2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翠兰(身份证号:36252***********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 企业诚信评价分100.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弘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陆拾伍万零壹佰捌拾陆元捌角叁分(¥4650186.83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赵强华(注册编号:桂245131868310;身份证号:45032***********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孙强(身份证号:23900***********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钦州保税港区港区五大街(二号路至三号路段)道路重建工程、港区七大街(三号路至黄海路段)道路工程。 企业诚信评价分100.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8217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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