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详见下方附件
2-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采购项目二次公告.doc2-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采购项目二次公告.doc
2-附件: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2-附件: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三、谈判项目概况: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一、谈判项目编号:SYRMYY_HC_2022_03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委托,现就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标段 | 产品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参考数量 | 年预算(万元) | 必须满足需求 |
1 | 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 | 20G*15-20mm | 支 | 2500 | 24.9 | 通用植入式给药装置,必含带蝴蝶固定翼、针管、针柄、延长管、止流夹、连接座(针座) |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谈判小组负责审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3.涉及可收费材料的国家耗材编码及流水号(提供“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站上投标产品的国家耗材编码及流水号的截图);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2产品汇总表(格式详见附表7)。3.1介绍信(写明项目基本信息、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3.报名所需资料: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原则上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5830792@qq.com;现场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中心北路601号好望大厦2幢1502室。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6月8日17:00之前获取。五、获取谈判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0时30分。六、投标注意事项:5.2谈判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指定网站查看。5.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报名即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5.提示: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八、特别提醒2.开标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心北路601号好望大厦2幢1502室开标室。1.开标时间:2022年6月10日10时30分。七、开标注意事项: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心北路601号好望大厦2幢1502室开标室(含快递)。
1.履约保证金:5000元。十、项目履约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九、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开户名称: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中标服务费:3000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舜山支行账号:19515301040011447名称: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2.采购人: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QQ邮箱:15830792@qq.com项目QQ群:535686369包先生13484381717王女士152575935731.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jshefa.com/十一、联系方式:帐号:571911912410201
监督投诉电话:0575-81280587联系人:吴女士3.监督管理部门:绍兴市医疗保障上虞分局综合业务科地址:上虞百官市民大道517号联系电话:0575-82185561联系人:阮女士
2022年6月6日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
二〇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项目编号:SYRMYY_HC_2022_03X竞争性谈判文件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采购项目(二次)
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四部分谈判细则及谈判方法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目录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一、谈判项目编号:SYRMYY_HC_2022_03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委托,现就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3.涉及可收费材料的国家耗材编码及流水号(提供“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站上投标产品的国家耗材编码及流水号的截图);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谈判项目概况:
标段 | 产品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参考数量 | 年预算(万元) | 必须满足需求 |
1 | 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 | 20G*15-20mm | 支 | 2500 | 24.9 | 通用植入式给药装置,必含带蝴蝶固定翼、针管、针柄、延长管、止流夹、连接座(针座) |
3.报名所需资料: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原则上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5830792@qq.com;现场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中心北路601号好望大厦2幢1502室。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6月8日17:00之前获取。五、获取谈判文件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谈判小组负责审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5.2谈判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指定网站查看。5.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报名即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5.提示: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3.2产品汇总表(格式详见附表7)。3.1介绍信(写明项目基本信息、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
2.开标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心北路601号好望大厦2幢1502室开标室。1.开标时间:2022年6月10日10时30分。七、开标注意事项: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心北路601号好望大厦2幢1502室开标室(含快递)。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0时30分。六、投标注意事项:
九、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八、特别提醒
2.中标服务费:3000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舜山支行账号:19515301040011447名称: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1.履约保证金:5000元。十、项目履约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包先生13484381717王女士152575935731.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jshefa.com/十一、联系方式:帐号:5719119124102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开户名称: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监督管理部门:绍兴市医疗保障上虞分局综合业务科地址:上虞百官市民大道517号联系电话:0575-82185561联系人:阮女士2.采购人: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QQ邮箱:15830792@qq.com项目QQ群:535686369
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谈判须知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监督投诉电话:0575-81280587联系人:吴女士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采购项目(二次) |
2 | 项目实施时间 | 自合同签订至合同履行完毕 |
3 | 最高限价 | 详见公告 |
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谈判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
5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6 | 询问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7 |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本项目谈判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指定查看。 |
8 | 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 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均一正二副。 |
9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11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谈判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谈判公告 |
12 |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谈判无效。 |
13 | 履约保证金 |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预算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
14 | 谈判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ttp://www.zjshefa.com/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https://www.syrmyy.com.cn/ |
15 | 质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
16 | 投诉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17 | 特别说明 | 供应商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阅读本谈判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编制响应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谈判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 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进行质疑、投诉(申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 谈判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
18 | 支持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号) 文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收取。经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委托代理费折价优惠,按比例向中标单位分摊收取,具体金额见公告。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以及医用试剂耗材等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招标过程中的信息发布费、场地使用费和招标文件制作等支出费用。 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
20 | 是否允许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21 | 是否提供样品 |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
22 | 是否提供演示 |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 |
23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24 | 金融支持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
25 |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 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均应符合《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必要时由采购人在履约验收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出具检测报告。 |
26 | 其他 | 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 |
2.1“谈判文件”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编制的采购文件。2.定义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竞争性谈判。1.适用范围一、总则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3.1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3.采购方式2.5“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3“服务”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2.2“谈判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递交的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响应文件。
5.2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谈判文件包括本谈判文件及所有按5.2所述的澄清修改组成。5.谈判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及参加本次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谈判费用3.2本次谈判设定最高限价,不另设最高限价以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
1.2.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在谈判后根据谈判情况(包括细化采购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容等),供应商须二次报价(最终报价)。1.2报价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其为虚假响应,其响应将被否决。1.要求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本项目谈判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指定网站查看。
2.1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均一正二副)。2.响应文件的组成1.2.3供应商的报价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应是完成技术文件中的所有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报价表备注处注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及价格将不予接受。投标报价固定是指供应商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供应商自行考虑)。1.2.2本次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设备费、人工成本费、管理费、税费、运费、规费、招标代理费、耗材费用:材料费、安装、调试、验收、损耗费及不可预见费、保修、备品备件等,所有费用包干使用)。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1.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2.1.4前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1.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1.2声明书;(格式见附表2)2.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表1);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1.11产品相关材料(产品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彩页等);2.1.10产品汇总表(格式见附表7);2.1.9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见附表6);2.1.8涉及可收费材料的国家耗材编码及流水号(提供“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站上投标产品的国家耗材编码及流水号的截图);2.1.7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备案表(若有);2.1.6供应商若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供应商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若新旧证交替期间请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2.1.1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2.1.13谈判承诺书(格式见附表8);2.1.12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方案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谈判价格相统一;(如有)
3.1响应文件未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视为放弃谈判。3.响应文件有效期2.3.3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表3、4、5);2.3.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表10);2.3.1谈判响应函(格式见附表9);2.2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4.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4.2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4.1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4.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3.3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3.2响应文件递交后,自谈判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
5.1按谈判文件2.1条、2.2条、2.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响应文件分为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4.7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4.6供应商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4.5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4.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1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谈判响应截止期三、响应文件的递交5.4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5.2响应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盖章(公章),供应商应写全称。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并由采购人报采购办、监督办备案,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四、无效谈判的情形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销1.2采购人因故推迟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7.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采购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6.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5.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4.响应文件中的谈判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3.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
1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表》或《谈判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12.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响应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9.对采购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8.响应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谈判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6.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6.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5.供应商拒绝按谈判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
1.谈判结果:谈判小组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评审结果报告,并按谈判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指定网站(见前附表)公告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谈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六、授予合同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谈判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中止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五、采购中止的情形16.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中标通知3.5涉及《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清单中产品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或者成交后(三个月内)需满足采购方在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耗材交易平台的查询、下单、交易等一系列操作,若无法满足或未能提供的,中标或者成交无效,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所有文件、合同、证书、资质等需要真实有效。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或者成交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产品相关授权等资料,若发现资料作假的或未能提供的,中标或者成交无效,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和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解释权3.3采购人、采购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3.2在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预成交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预中标资格,列入政府采购活动不良诚信行为。3.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7日内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2.针头及导管可耐受至少300psi高压。★1.带有防针刺的安全保护装置。技术参数: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一、采购内容
标段 | 产品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参考数量 | 年预算(万元) | 必须满足需求 |
1 | 一次性植入式给药装置针头 | 20G*15-20mm | 支 | 2500 | 24.9 | 通用植入式给药装置,必含带蝴蝶固定翼、针管、针柄、延长管、止流夹、连接座(针座) |
4.进入医院产品的效期不得少于其效期的1/3;如有不符,可以无条件退货,已用产品不予付款。3.中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的日常采购需求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按招标的产品送货。到医院相关科室,并提供详细清单及发票;供货不及时、不足量等情况每年不能超过3次;紧急采购需求市内在4小时内,市外8小时内送货到医院相关部门。2.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产品均有临床测试期,测试期为中标产品使用日起三个月。产品技术参数内重要质量指标不应当有严重偏离或产品与设备不匹配问题。1.中标方应提供合法、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并可供直接使用的产品。二、售后服务要求★3.产品组成部分均不含DEHP等有害成分。
10.中标方在投标时若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的,将一并列入在合同中履行。9.中标方提供相应的配套专用工具,并负责仪器的接口安装、网络连接、仪器调试、人员培训、配套设备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等服务工作。8.中标方对产品不明原因(非院方及患者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医疗纠纷、投诉,必须配合招标方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7.中标方不能随意更改中标内容(如产品规格型号、价格、公司名称等);除中标企业工商变更及省集中采购招标、产品厂方授权变更等特殊情况外,中标方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由于代理权限的转移或者公司注销、中标企业工商变更等原因,中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医院递交公司变更申请取得医院同意,并协助医院做好产品的后续交接工作。6.在质保期内,因国家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中标方必须负责包换或包退。5.中标方必须保证中标产品在合同期内有货,若因厂家停产(提供厂家停产证明),无法供货时,须提供质量等于或优于原产品质量的产品,价格不变;招标方也有权选择重新招标后确定新供货商。
16.合同周期内中标方如无法达到或违反上述任一服务要求的,经双方协商(采用折扣、拒付货款等方式)无果,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者全额承担违约责任,中标方供应的其他产品有可能导致一并处理。招标方可启用第二中标候选人供货,也可重新组织招标等处理方式。15.合同期内,供应产品如遇省阳光采购成交价低于中标价的,按价格低的执行。14.中标方在合同期内应提供整个项目产品,若无法提供部分产品,则中标者供应的其他产品有可能导致一并处理。13.中标方需要签写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12.合同期满在未确立新的供货商时,中标方应继续保证医院供货(包括价格、产品等实质性内容不变),履行服务职责。11.为配合招标方的扫描验收入库工作,需无条件配合提供医用耗材的条码或二维码;并配合医院进行院内配送的精细化管理服务。
第四部分谈判细则及谈判方法3.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非上级有关部门)停止供应产品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付保证金及未结算的货款。2.发票章单位名称原则上应与投标时公章名称相符合,否则医院有权拒付相关款项。1.货物经甲方采购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到乙方销售发票、出库单(单位公章)及甲方配送单3个月进入财务付款流程,遇质量、效期及售后不到位等特殊情况则延迟付款,具体双方协商解决。三、货款支付方式17.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1.评审二、谈判程序3.谈判小组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谈判方法,用同一标准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1.本次竞争性谈判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邀请各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一、谈判原则
2.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组建谈判小组1.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3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1.2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1.1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
3.1.3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谈判无效。并将无效原由告知相关供应商。3.1.2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3.1.1开标后,谈判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1资格审查3.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初审2.2评标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
3.2.5投标价格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导致采购单位无法支付的。3.2.4谈判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3.2.2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2.2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3.2.1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3.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出现以下情况的,视为符合性不通过,谈判无效。
4.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4.1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的谈判活动。4.谈判3.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3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6谈判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的。
5.1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开启报价文件,进行谈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5.最后报价4.6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5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3以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谈判顺序。谈判内容为在谈判文件范围内就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在技术、服务、合同等问题进行谈判。
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6.修正原则5.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谈判。5.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最后报价高于响应文件商务标报价,则以第一次报价计入评分;
三、注意事项评审中因响应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和供应商应当进行澄清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7.响应文件的澄清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赠送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如出现则做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1.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规定如下:本项目谈判报价的最高限价详见公告,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查设定。四、评审细则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可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采购合同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6.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即投标报价*9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6.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价格扣除:5.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合同签订年(年月日到年月日),合同期内如遇省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部分或全部耗材进行集中招标的,按省药械采购平台统一标准执行;合同期满后可视情况延长采购周期至下一次招标中标结果执行之日,在未确立新的供货商时,乙方应继续按该合同保证医院供货(包括价格、货物等实质性内容不变),履行服务职责。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年月公开招标结果,确认乙方为中标单位,签署本合同,合同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物资采购合同,双方有相互监督、遵纪守法、履行合同的义务和权利。乙方(供应商):公司甲方(采购人):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阳光代码 | 医保代码(流水号) | 产品注册证名称 | 品牌 | 规格 | 型号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包装规格 | 注册证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交货期: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紧急情况下,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送达。五、交货期、交货地点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三、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二、技术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所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及相关产品证件(注册证、商检证、海关报关单、合格证、厂家至代理商的逐级授权书等)。备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产品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期内,供应产品如遇省阳光采购成交价低于中标价的,按价格低的执行。
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3.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非上级有关部门)停止供应产品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付保证金及未结算的货款。2.发票章单位名称原则上应与投标时公章名称相符合,否则医院有权拒付相关款项。1.货物经甲方采购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到乙方销售发票、出库单(单位公章)及甲方配送单3个月进入财务付款流程,遇质量、效期及售后不到位等特殊情况则延迟付款,具体双方协商解决。六、货款支付方式: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指定科室)。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是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内产品并有配送权。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或拒付货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十、违约责任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九、货物包装4.乙方在投标时承诺的售后及其它优惠服务,乙方需按应标文件中要求在合同中履行。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供需双方应严格按照供销合同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对中标或已签订供销合同的,一旦发现中标人或供应商在本采购周期内发生行贿行为并向检察机关查询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停止采购其商品。5.乙方违反甲方在招标文件所涉及服务要求内容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合同周期内乙方如无法达到或违反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任一服务要求的,经双方协商(采用折扣、拒付货款等方式)无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全额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供应的其他产品有可能导致一并处理。甲方可启用第二中标候选人供应,也可重新组织招标等处理方式。)4.乙方所交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和代理的产品(即必须提供厂方至代理商的逐级授权书),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每天交纳要货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或乙方三次出现逾期交货情况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7.涉及《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清单中产品的,中标人在中标后(三个月内)需满足采购方在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耗材交易平台的查询、下单、交易等一系列操作,若无法满足或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
5.其他:。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甲方的卫生局相关部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甲方(盖章):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 乙方(盖章):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17号 | 地址: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舜山支行 | 开户行: |
账号:19515301040011447 | 账号: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2.提供合法、合格、符合标文要求的并可供直接使用的产品。1.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证件,对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质量保证:本公司自愿参加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完全理解标书要求,若有幸中标对所投产品作以下承诺:致: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保证中标产品在合同期内有货,若因厂家停产(提供厂家停产证明),无法供货时,须提供质量等于或优于原产品质量的产品,价格不变;也认可医院选择重新招标后确定新供货商。1.在接到医院的日常采购需求后个工作日内送货到医院相关科室,并提供详细公司出库清单、配送单及发票;不及时供货、不足量供货情况每年不超过次。二、交货保证:5.在质保期内,因国家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本公司必须负责包换或包退。4.中标产品在临床测试期(即中标产品使用日起三个月内),如出现产品技术参数内重要质量指标严重偏离;或与医院现有设备不能匹配适用;医院可以无条件退货,已用产品不予付款,造成的损失由本公司承担,并同意医院按招标文件内要求处理。3.进入医院产品的效期为产品效期的。
2.中标方在投标时若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的,将一并列入在合同中履行。1.提供相应的配套专用工具,并负责仪器的接口安装、网络连接、仪器调试、人员培训、设备保养维修等服务工作,落实初始安装培训、使用中出现频发问题后培训及每年的随访服务。四、优惠服务:2.确定一种医院急诊抢救、突发公共事件、疫情等紧急要货时的配送方式(打√选择):a.快递邮寄等寄送□b.车辆直送□c.其他□1.保证医院急诊抢救、突发公共事件、疫情等紧急要货时间:杭州区域内不超过小时;杭州区域外不超过小时。三、应急保障:
2.除企业工商变更及省集中采购招标、产品厂方授权变更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由于代理权限的转移或者公司注销、中标企业工商变更等原因,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医院递交公司变更申请取得医院相关审批程序后,并协助医院做好产品的后续工作。认可医院重新招标确定新供货单位。1.在合同期内,不随意更改中标内容(如产品规格型号、价格、公司名称等)。五、履约服务:3.根据投标内容,提供具体优惠方案(包括培训、专家授课、技术支持等):
8.其他未尽事项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服从医院的解释。7.合同期内,如遇省阳光采购成交价低于中标价的,按价格低的执行。6.合同期满在未确立新的供货商时,应继续保证医院供货(包括价格、产品等实质性内容不变),履行服务职责。5.配合医院进行院内配送的精细化管理服务。4.在合同期内应提供整个标段产品,若无法提供部分产品,则供应的其他产品有可能导致一并处理。3.对产品不明原因所引起的医疗纠纷、投诉,必须配合医院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等廉洁购销合同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一、合同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物资采购合同,双方有相互监督、遵纪守法、履行合同的义务和权利。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甲方(盖章):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乙方(盖章):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甲方的卫生局相关部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附表1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此格式内容仅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未按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或因格式不规范、页码不清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年月日年月日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授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声明书附表2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另起一页。供应商名称(盖章):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若中标,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同意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3日期: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表4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表5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
项目名称:技术参数响应表附表6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3.上述技术参数均为实质性要求,任一一条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注:1.此表须与谈判文件“谈判项目说明及要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谈判响应 | 是否响应 |
序号 | 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提供彩页或说明书或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报告等作为佐证材料 | 请填写谈判产品技术指标对应页码,并在佐证材料上做出标记 | 是/否 |
1 | 带有防针刺的安全保护装置。 | ||
2 | 针头及导管可耐受至少300psi高压。 | ||
3 | 产品组成部分均不含DEHP等有害成分。 |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产品汇总表附表7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
标项 | 产品名称 | 注册证号 | 注册证名称 | 规格 | 型号 | 省平台产品代码 | 医保代码(流水号) | 生产企业 | 品牌 | 单位 |
1 | 医用棉片 | 国械注准…… | 医用棉片 | …… | 参考国家编码平台 | ………… | 片 | |||
注:规格和型号参考国家编码平台填写;医保代码为27位以C开头 (1)本表无需报价,供应商根据字段如实填写。 (2)请不要随意改动本表的任何格式(除了行高),禁止合并单元格,如有较多产品,请自动插入行。 |
针对本谈判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单位自愿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的谈判。谈判承诺书附表8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6.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5.本公司保证绝不向采购人、采购单位或谈判小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4.本公司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谈判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2.本公司所谈判响应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1.本公司承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谈判响应单位(盖章):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8.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7.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1.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愿意承接开标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我单位认真研究了关于的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如谈判文件前后有矛盾的,我方完全同意按贵方的理解处理。我单位承诺: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谈判响应函附表9
地址:6.我单位承诺,一旦发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情形之一的,承担该条款约定的责任。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义务。3.一旦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完成服务。2.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者作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职务:供应商代表姓名:传真:电话:邮编: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表附表10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公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签名章):2.采购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供应商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其谈判响应作无效谈判处理。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谈判响应作无效谈判处理。项目编号:
标项 | 产品名称 | 注册证号 | 注册证名称 | 规格 | 型号 | 省平台产品代码 | 医保代码(流水号) | 生产企业 | 品牌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例: | |||||||||||
1 | 医用棉片 | 国械注准…… | 医用棉片 | …… | 参考国家编码平台 | ………… | 片 | ||||
日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