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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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余庆县体育中心二次装饰装修、家具配套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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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余庆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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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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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7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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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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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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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王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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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二次装饰装修:按照2004版五部《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黔建建通【2014】463号文及贵州省造价信息遵义地区同期信息价下浮0.3%;家具配套安装:119803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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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2.4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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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聚兴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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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胡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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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二次装饰装修:按照2004版五部《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黔建建通【2014】463号文及贵州省造价信息遵义地区同期信息价下浮0.9%;家具配套安装:1189715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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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74.3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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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方程建筑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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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严明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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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二次装饰装修:按照2004版五部《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黔建建通【2014】463号文及贵州省造价信息遵义地区同期信息价下浮0%;家具配套安装:1199018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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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73.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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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7年07月25日 |
至 |
2017年07月27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