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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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本代理公司现对澧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该项目已按政府采购程序完成资格预审工作,现诚邀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项目名称:澧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澧财采计[2019]000020 委托代理编号:HNLH2019-CG(CD)-0012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经澧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澧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项目存量资产包括城区21座垃圾压缩中转站、镇(街)40座压缩中转站和6台大型垃圾转运车。项目需购置9辆垃圾压缩转运车(城区5辆、农村4辆)、洒水车5辆、扫路车6辆、小型勾臂车9辆、管理车辆Ⅰ型2辆、管理车辆Ⅱ型27辆、管理车辆Ⅲ型1辆、雾炮抑尘车2辆、清洗车1辆、路面养护车1辆、电动三轮维修车4辆、农村电动三轮车622辆和城区人力收集车385辆。在合作期内,如垃圾处理新增需求,需改扩建、新建其它垃圾处理建筑及设施,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2)投资估算:约6864.07万元 (3)项目地址: 澧县城区及镇(街),除澧县城区路网一期PPP项目运营22条路外的19个镇(街)村(社区)。 3、采购需求 (1)项目合作期限:合作限期为15年。 (2)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TOT运作模式。经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实施机构县城管局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PPP合同》(特许经营协议),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合同》,按招标时确定的股权收购价格收购澧县兰兴清洁有限公司95%的股权,澧县兰兴清洁有限公司成为项目公司后,实施机构根据澧县人民政府授权授予项目公司15年特许经营权,并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拥有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融资,并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为融资提供信用支持,项目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承担风险及分享收益分红(超额收益除外)。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及股权的比例: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设定为5387.63万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95%,政府方占比为5%(即269.38万元,其中存量资产出资250.92万元,现金出资18.46万元),社会资本方占比为95%(即5118.25万元)。 (4)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澧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约6864.07万元,其中存量资产5018.52万元(包括城区21座垃圾压缩中转站;镇(街)40座压缩中转站,6台大型垃圾转运车);新增设备购置费1845.55万元。 项目前期投资和运营期内设施设备、车辆的更新重置费用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5)资产权属: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投资建设的项目资产(新购置资产及存量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不得用本项目抵质押方式融资,可依托项目经营权及收益权进行合法融资,融资资金用于本项目的运营及后续可能增加的建设内容,且项目合作期满后须移交给政府方。 本次股权转让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及后续新增改扩建形成的资产按相关规定进行折旧摊销,项目合作期满时按账面净资产有偿移交,账面净资产之外的相关资产无偿移交。 (6)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有两种渠道,一是项目资本金,二是项目融资。本项目资本金双方根据股权比例分批出资到位,融资部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分批到位。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方通过合法融资方式获得,政府方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和担保。 (7)项目回报机制:因本项目在运营期内所产生的运营收入不足以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总成本及合理回报,故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文件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的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以本项目争取的上级专项资金、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财政性资金,作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资金来源之一,专款专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支付给项目公司。 澧县PP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项目实施机构制定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与细则,实施机构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方式,将考核结果与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相挂钩。澧县财政局根据PPP合同的约定和绩效考核结果按程序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 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通过资格预审的各社会资本方。 (2)按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自 2019 年 6 月 18日至 2019 年6月 24日,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或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递交文件时一并递交代理公司),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7月11日14 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常德市鸿鑫桃林6号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柒份,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企业授权委托人递交至指定地点。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万元整(本项目资格预审保证金可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 7.2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中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同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和常德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d.ccgp-hunan.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澧县澧阳街道办兰江路546号 联系人:韩绍斌 电话:0736-3889867
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华信大厦1201室 联系人:郑钰 电话:0736-770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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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ppp项目招标文件6.17定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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