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共享充电宝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共享充电宝项目招标公告
我院为了改善便民服务,对共享充电宝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 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
2. 招标范围和内容:在医院指定位置安装共享手机充电宝,定期维护保养,并提供日常相关运营服务。共享手机充电宝点位:15个(具体位置及充电宝数量需经甲方审核,方可投入使用)。
3. 结算方式:中标方每年向院方支付按照中标实际费用作为场地方综合管理费。每台设备费用不低于220元/月,总费用按实结算。
4. 服务期限: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委托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在报价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报价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证明专用章,或者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保缴交情况证明)
5.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6. 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分包。
8.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9.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院方有权在今后采购活动中拒绝接受其投标材料。
10. 现场勘察: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各潜在投标人若需要查勘现场,应事先与采购人联系现场勘察事宜。
上述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并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9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或14:30-17:30,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前往福州市五四路282号13号楼401室报名。(快递件不收)
   项目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87502705。
四、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胶装并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胶装密封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9:00,提交地点为福州市五四路282号13号楼401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者拒收。
六、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9:00时(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地点:福建省第二人员医院13号楼4楼会议室
备注:
1. 未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有涉及招标文件内容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通知,以最新公告为准。
八、评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
3、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
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中标方每年向院方支付按照中标实际费用作为综合管理费,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中标方向院方支付1年的综合管理费。
十一、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
十二、监督电话
在采购报名、采购调研等采购过程中有任何异议,可联系我院审计处。电话:87878035。
报价内容一览

项目名称

招标方式

数量

要求

期限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共享手机充电宝项目

综合评分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3年

 
备注:具体服务费按照投放的点位据实核算。
 
附件.docx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2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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