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五期“双名工程”摄影摄像技术支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2024-01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21-5425806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翟文娟021-623732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第五期“双名工程”摄影摄像技术支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2024-0123
项目名称:第五期“双名工程”摄影摄像技术支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五期“双名工程”摄影摄像技术支持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专业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服务;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5)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方式:报名验证合格后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三证合一;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2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1-54258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联系方式:翟文娟 021-62373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文娟
电 话: 62373200
第五期“双名工程”摄影摄像技术支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2024-0123
项目名称:第五期“双名工程”摄影摄像技术支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五期“双名工程”摄影摄像技术支持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专业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服务;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5)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方式:报名验证合格后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三证合一;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2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1-54258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
联系方式:翟文娟 021-62373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文娟
电 话: 623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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