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866501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1109020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更新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110902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更新项目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详见磋商文件1790000
 合计金额小写: 79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玖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柒拾玖万元整,(小写人民币)¥: 790000元。清单详见附件1。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2-26 —— 2023-02-25
3.2 履行地点:长沙规划展示馆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项目服务范围:
3.3.1展馆现有展项的影片和查询屏数据更新及相关源文件提交;
3.3.2城市总体规划沙盘影片舞台灯光控制程序的制作及调试;
3.3.3规划馆布展项目维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启动资金。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乙方无违约责任的条件下,合同期至一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到期项目通过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40%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00161631105000568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5.2.1 展馆现有设备的影片和查询屏数据更新及相关源文件提交:
1.对现有展项的影片和互动查询程序数据进行更新设计不少于6个,对更新后的影片和互动查询程序重新输出,解说词、配音重新制作。更新后的影片画面内容、分辨率、配乐需满足甲方要求,且提交更新后影片和互动查询程序数据的源文件。
2.对更新后的影片和互动查询程序进行现场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展项达到最好的展示效果和互动效果。
5.2.2 城市总体规划沙盘影片舞台灯光控制程序的制作及调试
1.根据新增的城市总体规划沙盘影片内容,制作配套的灯光控制程序并进行现场调试,使摇头灯、染色灯、总规大模型灯带等与相应影片内容同步。
2.根据专业版和理念版两个城市总体规划沙盘影片修改内容,制作配套的灯光控制程序并进行现场调试,使摇头灯、染色灯、总规大模型灯带等与相应影片内容同步。
3.根据甲方影片播放展示需求,对现有灯光控制程序演示脚本重新制作、输出及备份。
5.2.3 规划馆布展项目维护负责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的规划馆布展项目维护工作。
1.展项硬件设备系统维修维护
(1)多媒体展项(74个展项,数字沙盘、图解长沙除外)、语音导览系统、中控系统、Wifi 无线网络系统、局域网网络系统设备(投影机除外)维护维修。对馆内计算机系统维护更新及计算机病毒防护、数据备份等安全管理,对多媒体展示应用软件进行更新、升级和备份。
(2)对机房、机柜、硬件设备进行1 次除尘保养(主机房3个,设备间29个,机柜28个)。

2.强弱电检测

(1)对馆内强电线路进行1次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定期对馆内弱电线路进行检测,并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包含维修材料)。

3.装饰装修维护修补

包括水泥板墙面造型部分开裂变形的修补、玻璃墙面造型的维护更换、不锈钢踢脚线补贴、花格墙面修补维护,铝板、护栏及栏杆的维护日常加固,乳胶漆和真石漆墙面修补和更新,模型展示台的维修维护,铝格栅挂片吊顶维护检查安装、石膏板吊顶的维护,地胶垫地面、踏步的日常维护,确保展馆装饰装修效果完整美观。
4.模型、沙盘、展板维护维修、除尘保养
(1)每年对展厅的24套模型进行2次集中除尘保养。
(2)物理沙盘以及相关线路设备的维护维修。

(3)展板的维护维修。

5.2.4 服务要求

1.进行硬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服务时必须对弱电线路、软件互动、图形几何进行校正和拼接,并对影片画质进行调整,确保展示效果。

2.配备2-3名驻点服务人员(计算机相关专业,同类型场馆三年及以上维保工作经验)到规划馆进行驻场服务。
3.驻场服务人员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故障受理: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内。
(3)重大故障解决时间:5个工作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5.3.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5.3.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的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甲方根据合同、附件及保障承办项目效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乙方应及时给出明确答复和处理措施,并及时落实到位。
6.1.2乙方进场服务前,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说明注意事项。协助办理布展服务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6.1.3指派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6.1.4甲方在正式服务前就乙方所提供的方案进行确认,确认后乙方方能正式制作与服务。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确保甲方在此协议规定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正常运转、装修装饰部分无破损、电路部分无故障。
6.2.2乙方提供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6.2.3乙方对设备性能、运行播放效果等进行检测,出具相关报告。
6.2.4乙方定期对维保内容进行检测、维护,保证维保内容正常运行使用。
6.2.5如遇突发事件或故障,乙方确保在甲方报修后立即反应,启动电话支持或其他应急措施进行故障排除。若不能有效解决故障,乙方确保在48小时内派专业人士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否则甲方按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小于乙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如需更换设备,乙方提供维修方案,由甲方负责设备及部件的采购,由乙方负责更换及调试。更换及调试期间所产生现场维护、维修、保障、保养等工作及差旅补助等所有涉及人员人工方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为保证维保工作的及时、高效开展,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转,乙方承诺,单价低于200元的设备维修费用、施工费用、耗材及设备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2.6乙方承诺,如遇重大政治活动或甲方需要,乙方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甲方现场,保障甲方各项设备正常运转,并由乙方承担该项全部费用(时长不超过一周)。
6.2.7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在维保协议期间内,实施至少二次大小物理沙盘的全面清洁,破损装饰物的更换及灯带、电路等的维修保养工作,并由乙方承担该项全部费用。
6.2.8检测、维护工作达到预定目标并解决故障、问题之后,乙方出具故障/检测报告,双方签字验收备案。
6.2.9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期内现场维护维修人员、驻场服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拒绝整改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小于乙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7.4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合同内约定的各项服务项目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小于乙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7.5本合同条款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若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损失、为维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7.6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余款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因长沙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原因,部分内容只能选择,无法修改,补充如下:

11.1收款账户

乙方开户行和账号以本合同签订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地址: 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江场三路191号
法定代理人: 冯意刚 法定代理人: 李晖
委托代理人: 陈丽杨 委托代理人: 师帅
电话: 0731-88665017 电话: 021-65038765
传真: 0731-88666205 传真: 021-65790747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分项报价表.xls
  2.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3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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