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邑县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142
预算金额41万元
招标公司大邑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8-85988055
中标公司成都金源信食品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金源安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仁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邑县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142
二、项目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合同包2:
合同包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仁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包2:
服务类(成都金源信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包3:
服务类(成都金源安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兴发、刘学清、曾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第一包代理服务费:19,480.00元;第二包代理服务费:23,800.00元;第三包代理服务费:16,84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2.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1.6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2923210200000873[2023]00342。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采购包1:520,000.00元;采购包2:700,000.00元;采购包3:410,000.00元。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公安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28-88291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028-85988055、028-8399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陶女士
电话:028-85988055、028-83995998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食材配送服务-文件集.zip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仁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金源信食品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金源安社区服务有限公司).pdf
二、项目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仁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汪安社区金新路2号 | 下浮:16.00%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金源信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汪安社区金新路2号 | 下浮:5.00%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金源安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汪安社区金鸡小区金新路2号 | 下浮:3.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仁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食材配送服务 | 大邑县公安局 | 蔬菜 1.必须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最新标准:GB2763-202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供应商应保证菜品新鲜、安全,符合相关规定,蔬菜类应保持色泽正常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每批货物均需提供所供应蔬菜的《农药残留物监测报告》,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配送的蔬菜需具有追踪溯源标识或记录记载,并可实现追踪溯源。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蔬菜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1)叶菜类:肉质鲜嫩,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2)茄果类: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3)瓜类: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 (4)根菜类: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 (5)薯芋类: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 (6)葱蒜类: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 (7)豆类: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水生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 (9)多年生类: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 (10)芽苗类: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供应商所投食材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应保证所有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 2.产品生产(如涉及,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相关要求。 3.产品包装(如涉及)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SC编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4.存在保质期的预包装类食材在交货时,剩余质保期必须超过保质期一半的时间,不能直接反映保质期的食材须保证食材新鲜无变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 520,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成都金源信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服务 | 食材配送服务 | 大邑县公安局 | 猪肉 1.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31650-2019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2.产品质量标准符合:GB9959.1-2019《片猪肉》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同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 3.精肉:新鲜、去皮去骨,瘦肉占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且有光泽。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三线肉: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半肥半瘦。可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 4.配送时应提供猪肉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及当日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牛、羊肉 1.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31650-2019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2.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 3.配送时提供当日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其他肉制品 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31650-2019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生鲜、家禽 1.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2.配送时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肉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 水产品 1.水产品的淡水鱼类(仅限草鱼、鲢鱼、鲫鱼、鲤鱼)、海水藻类(仅限海带)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31650-2019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2.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应有相关合格依据。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供应商所投食材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应保证所有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 2.产品生产(如涉及,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相关要求。 3.产品包装(如涉及)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SC编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4.存在保质期的预包装类食材在交货时,剩余质保期必须超过保质期一半的时间,不能直接反映保质期的食材须保证食材新鲜无变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 700,000.00 |
合同包3:
服务类(成都金源安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1 | 其他服务 | 食材配送服务 | 大米 面粉 鲜切面 食用油 蛋与蛋制品 豆制品 大宗调料 干杂 | 大米 1.籼米,执行标准:粮食GB2715-2016、符合国家规定的GB/T1354-2018质量标准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2.包装制作要求:独立包装,包装袋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面粉 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GB/T1355-2021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鲜切面 1.小麦粉符合GB/T1355-2021《小麦粉》,同时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其他材料符合相应标准和规定。严禁使用回收料作为加工原料,严禁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等非食品原料。 2.鲜面条成品应颜色自然,无异味,条状或片状,粗细或厚薄均匀,长短基本一致,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碜牙,柔软爽口,无肉眼可见杂质。 3.水分含量、酸碱度等适宜。 4.卫生指标及生产加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食用油 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一级菜籽油,执行标准:GB/T 1536-2021菜籽油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蛋与蛋制品 1.禽蛋须保证无机砷、铅、汞等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控制在安全范围,须保证新鲜、安全、卫生。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 2.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及最新国家标准执行。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 3.配送时须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禽蛋须提供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 豆制品 1.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12-2014。 2.质量满足GB/T 22106-2008 非发酵豆制品。 大宗调料 1.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2.包装制作要求:独立包装,包装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3.散装产品,需由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供应。 干杂 1.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2.包装制作要求:独立包装,包装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 3.散装产品,需由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供应。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供应商所投食材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应保证所有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 2.产品生产(如涉及,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相关要求。 3.产品包装(如涉及)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SC编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4.存在保质期的预包装类食材在交货时,剩余质保期必须超过保质期一半的时间,不能直接反映保质期的食材须保证食材新鲜无变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 41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兴发、刘学清、曾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第一包代理服务费:19,480.00元;第二包代理服务费:23,800.00元;第三包代理服务费:16,84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2.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1.6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2923210200000873[2023]00342。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采购包1:520,000.00元;采购包2:700,000.00元;采购包3:410,000.00元。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公安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28-88291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028-85988055、028-8399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陶女士
电话:028-85988055、028-83995998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食材配送服务-文件集.zip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仁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金源信食品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金源安社区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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