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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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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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征集单位:大铲湾智城物业服务公司 | 项目编号:DC01-2024-ZN-FGCFW-016 |
项目名称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DC01-2024-ZN-FGCFW-016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05-10 15: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05-13 15: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5 | ||
采购单位 | 大铲湾智城物业服务公司 | 联系人 | 张迪 |
联系电话 | 13662637600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一)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范围 1、解答公司的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2、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全方位法律风险防范(控制)管理的意见或解决方案; 3、协助或负责草拟、审查、修改公司各类民商事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件,并对上述合同及文件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及法律风险防范管理; 4、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 5、应公司要求,参与公司对外经营业务项目的谈判,或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工作,根据公司要求草拟或审查谈判所需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提出法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法律意见书,解决公司在上述活动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 6、接受公司委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二)按照广东省或深圳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优惠另外计收律师费项目 1、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对外经营项目或其相对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客户、合作伙伴等)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书面报告等; 2、接受公司委托,代理参与公司民事、商事、行政等纠纷案件的诉讼、仲裁、调处等活动; 3、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1.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达到三年以上(成立时限统计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核心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如承诺不实的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格式自拟);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无不良记录,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内容; 4.服务于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主办律师不少于2人;主办律师中指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负责人的执业时间不得少于5年。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1.报价单(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律师事务所简介;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简历及执业经验及执业证书; 7.拟派团队人员一览表,并附相关人员律师执业证及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工作证明(如聘用合同等); 8.承诺书; 9.社保缴纳凭证; 10.近两年服务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
备注 | |||
项目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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