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2019年基站机房维修项目”( LCTT-CG-2019-025)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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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1.总预算:150万元(含税)。
2.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东阿、茌平、高唐机房站址房屋维修施工,50万元(含税);
标段二:莘县、冠县、临清机房站址房屋维修施工,50万元(含税);
标段三:开发区、东昌府、阳谷机房站址房屋维修施工,50万元(含税);
具体如下:
采购标段 |
区域 |
份额 |
标段一 |
东阿 |
50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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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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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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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莘县 |
50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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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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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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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开发区 |
50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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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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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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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0万元(含税) |
备注:兼投不兼中。
3.服务期限:两年。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开具增值税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四、中标原则及份额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全体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的规定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出名次,每标段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排名在前,报价也相同者,以技术优者排名在前。投标人可以同时兼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一个投标人有两个(含)以上标段排名第一时,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其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由排名第二的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采购标段 |
区域 |
份额 |
标段一 |
东阿 |
50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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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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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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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莘县 |
50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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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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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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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开发区 |
50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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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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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 |
五、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10日至7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与采购代理公司联系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17:00,逾期购买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获取方式如下:
1、现场获取方式
请于规定时间内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发售地点:聊城市育新南街1号209房间(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电子邮件获取方式
请于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clr126@126.com)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纸质版比选文件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比选文件售价及联系人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收款方式:电汇或现金(公户汇款的服务商携带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报名联系人:张海连,联系电话:18264583851
账户信息:
户名: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帐号:12751000001535368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19年7月2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黄河路16号科创大厦南楼聊城铁塔公司6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联系人:安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育新南街1号
联系人:张海连 联系方式:0635-2990601 18264583851
邮箱:lclr126@126.com 2019年7月10日
法人授权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