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法律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1338663
(三)预算金额:500,000.00
(四)采购需求:
额的5%;案件调解
成功率低于
40%(不含),扣
除合同总金额的
7.5%;案件调解成
功率低于20%(不
含),则甲方有权拒
绝支付本项目案件调
解费用。中标供应商
所属调解员不得另行
收取其他机构有关补
贴及费用。 3.跨境
法律服务: (1)涉
外法律服务课题研
究。结合南沙区国际
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
设等现实需求,深入
调研我区涉外法律服
务现状,并形成覆盖
南沙、辐射大湾区及
全国的相关调研报
告,旨在为完善涉外
法律体系,加强涉外
法治实施,加快涉外
法治人才培养,优化
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等
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2)能力素养提升
项目。中标供应商根
据采购人要求,按照
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关于“加强涉外法治
建设”的工作要求,
利用其专家智库、专
业领域资源为南沙区
内相关职能部门、法
律服务机构、企事业
单位开展每年不少于
一次“涉外法律服
务”或“营商环境建
设”专题能力素质提
升项目,每年度不少
于一次的涉外法治前
沿内容等相关培训,
打造南沙区“涉外法
治大讲堂”。(3)
搭建跨境专业法律服
务平台。为跨境新业
态创新领域提供全方
位的法律支持,助力
人员要求:2 推动企业在各类跨境
1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 服务平台上,平等参 1 500,000 项 与市场竞争及有效维
权,在广交会、国内
外相关论坛、座谈会
等平台推广南沙法律
服务集聚区,促进境
内外法律文化交流,
提升广州南沙跨境法
律服务的影响力和竞
争力。 4.企业服务
和线上线下一体化宣
传推广服务: (1)
提供企业咨询和走
访。积极就大湾区内
企业现状深入研究,
不限于通过在南沙法
律服务集聚区接待、
-第2页-
走访调研企业、组织
座谈交流等形式,为
南沙区及采购人因合
作辐射到的大湾区内
企业提供不少于15
次专业风险评估体检
等相关服务,为咨询
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
务意见书或调研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法
律、会计、金融等方
面合规建设的内容,
并向企业出具不少于
15份书面报告),提
高大湾区内企业防范
风险等能力。向南沙
区内企业推广本项目
法律服务,引导企业
主动做好合规建设。
中标供应商应在走访
结束后及时作好实时
走访工作记录并建档
保存。中标供应商应
为服务企业建立一对
一服务档案,详细记
录已服务企业的联系
信息及服务情况。
(2)合规管理与风
险防范。为南沙区内
企业提供业务合规培
训讲座至少1次,通
过线下线上多元渠道
为南沙区内企业提供
和开展业务合规培训
能力提升服务及以法
兴企文化沙龙活动。
(3)线上宣传推
广。利用公众号作为
宣传平台,每周定时
推广本项目,更新推
送不少于一篇相关资
讯、企业合规建设的
相关法律法规、税收
优惠政策、企业刑事
风险防范等内容,其
中宣传推广涉及南沙
区相关内容信息不少
于15条。联合境外
专业机构或组织的官
方网站、平台账号等
线上渠道发布推广南
沙法律服务集聚区相
关活动资讯和亮点成
效,提升南沙涉外法
律服务品牌力和影响
力。 5.采购人有权
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
工作进行抽查。抽查
时中标供应商需向采
购人报告项目开展进
度和阶段性项目成果
展示等。结项时,中
标供应商应根据我区
企业的合规建设综合
咨询及风险评估情
况,进行数据分析,
向采购人出具综合服
务及风险评估体检总
-第3页-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11-17 09:41:09 ~ 2024-11-20 23:59:59(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1-21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涉外法治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1家,随机抽取的有5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
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
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
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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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 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 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胡艺 020-84981962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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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第1页- | 服务委托项目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1.中 标供应商至少要有2 名服务人员在工作日 工作时间随时响应到 访南沙法律服务集聚 区的境内外单位或个 人有关本项目内容相 关的服务,其中1名 需为具有研究生及以 上学历,熟悉沿线国 家和地区和粤港澳大 湾区法律法规,具有 6年以上涉外/境外工 作经验的国际性人 才,并为本项目组成 5人以上团队为南沙 区内企事业等单位开 展综合专业服务。 2.中标供应商需含有 至少50名拥有国际 商事调解能力的境外 调解员(需有相关资 质证明),在化解涉 外争议中提升南沙区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的国际竞争力和公信 力。中标供应商须在 协议履行期限内为南 沙区内的司法机关、党政机关、仲裁机 构、企业单位及法学 会相关工作涉及的其 他大湾区内单位提供 不少于100次多元解 纷服务(调解成功率 须达80%及以 上),调解部分费用 总计最高不超过合同 总额的10%。案件 调解成功率低于 80%(不含),扣 除合同总金额的 2.5%;案件调解成 功率低于60%(不 含),扣除合同总金- |
结报告各一份,为我 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 供可行性建议及对 策。 6.结项时,采 购人对此项目进行整 体考核,中标供应商 应提交年度项目执行 总结报告书及提供本 项目所涉所有电子及 书面等材料协助考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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