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自治区城镇供热服务标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JYZB-2023-067
项目名称:《自治区城镇供热服务标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自治区城镇供热服务标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适用于全疆城镇供热经营企业服务全项目全过程。主要工作内容:前言、名词术语、总则、供热质量、运行与维护、业务与信息、服务体系(组织机构、全员培训、监督考核)、服务人员行为、网点服务、热线服务、应急处置和服务质量评价等。通过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城镇供热服务行为,提高我区供热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企业服务质量。本标准依据现有有效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无冲突。(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栋7层办公2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违反前三项规定的,相关磋商响应均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楼A座
联系方式:0991-2314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栋7层办公2号房
联系方式:0991-4885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涛
电 话:0991-4885826
附件信息:
067-招标文件:《自治区城镇供热服务标准》采购项目7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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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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