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及意见
根据《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对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送审稿)等相关要求。2023年7月21日,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在厂区组织召开《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勘探了现场,查阅了《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评批复等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济洲中路1号10号楼、11号楼(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6'26.222"、东经113°36'03.471")。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为2325.24 ㎡,建筑面积为11770.52 ㎡,主要从事黑橡胶油封制品、聚氨酯油封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黑橡胶油封制品8.8806吨、聚氨酯油封制品10.9703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年03月委托广东苏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04月28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同意,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3〕249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预计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 %。实际环保投资为25万元,占投资比例为5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关于废气、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配套的环保设施。本项目不进行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现由于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迁改建,迁改建内容大致如下:
1、迁改建前,厂区总投资50万元,总占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4000㎡,主要从事黑橡胶制品油封、聚氨酯制品油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黑橡胶制品油封9吨、聚氨酯制品油封11吨。
2、项目现由于东莞市道滘镇政府对企业现使用土地的征收需要,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拟将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建设地址:东莞市道滘镇九曲村工业区)迁至“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济洲中路1号中天联科滨海智造港10号、11号楼”。
3、迁改建后,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济洲中路1号中天联科滨海智造港10号、11号楼,总投资50万元,总占地面积2325.24㎡,建筑面积11770.52㎡,主要从事黑橡胶油封制品、聚氨酯油封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黑橡胶油封制品8.8806吨、聚氨酯油封制品10.9703吨。第三次扩建第三期建设共验收27台注塑机、1台立式混料机、27台混料机、27台低速粉碎机、1台高速粉碎机。
本次迁改建后部分内容与环评规划内容有差别,原规划为:11栋1楼为注塑、混料、破碎、机制加工区,10号楼1楼为压片、切片、成型、烘烤区。
而实际落实情况:10号楼与11号楼1楼的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互相调换,总平面布置情况发生变化,10栋1楼为注塑、混料、破碎、机制加工区,11号楼1楼为压片、切片、成型、烘烤区。但此但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1)废水
①雨水、生活污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园区内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直接排入东江南支流。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污水管道引至北晨绿色建筑产业中心的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②注塑机冷却水
成型、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年用水量87吨,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
(2)废气
①破碎颗粒物
项目次品聚氨酯粒料油封以及边角料会收集到一定量后,进行破碎回用,在破碎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②压片、成型、烘烤工序非甲烷总烃
项目将压片、成型、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采取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40000m³/h),排放筒高不低于15m。
③注塑非甲烷总烃
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采取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15000m³/h),排放筒高不低于15m。
④臭气浓度
压片、成型、烘烤、注塑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经过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8m),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低于6000无量纲,有组织排放部分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少部分未收集到的无组织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产生值较小,通过加强车间的机械通风,保证换风通风效果,降低车间内的恶臭气味浓度,促使厂界臭气浓度低于20无量纲。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生产设备、通风设备以及冷却设备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合理布置各种设备,同时采取减震、隔音等消音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验收工作针对上述固体废物进行验收。
①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金属碎屑及金属边角料:项目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碎屑及边角料,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废包装材料:项目原材料拆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黑橡胶油封次品及黑橡胶油封边角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黑橡胶油封次品,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③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油、废切削油罐、含油碎屑、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液压油、废液压油罐。
项目拟设置1个危废仓库,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在转移过程中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和《广东省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
(五)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综上所述,验收范围内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污染和环保投诉事件。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验收组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①雨水、生活污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园区内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直接排入东江南支流。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②注塑机冷却水
成型、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年用水量87吨,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
(2)废气
①破碎颗粒物
项目次品聚氨酯粒料油封以及边角料会收集到一定量后,进行破碎回用,在破碎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②压片、成型、烘烤工序非甲烷总烃
项目拟将压片、成型、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采取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40000m³/h)。经处理,压片、成型、烘烤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浓度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的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 6 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③注塑非甲烷总烃
经处理,注塑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 6 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④臭气浓度
压片、成型、烘烤、注塑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经过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低于6000无量纲,有组织排放部分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少部分未收集到的无组织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产生值较小,通过加强车间的机械通风,保证换风通风效果,降低车间内的恶臭气味浓度,促使厂界臭气浓度低于20无量纲,臭气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生产设备、通风设备以及冷却设备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合理布置各种设备,同时采取减震、隔音等消音降噪措施,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验收工作针对上述固体废物进行验收。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金属碎屑及金属边角料:项目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碎屑及边角料,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废包装材料:项目原材料拆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黑橡胶油封次品及黑橡胶油封边角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黑橡胶油封次品,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③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油、废切削油罐、含油碎屑、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液压油、废液压油罐。
项目拟设置1个危废仓库,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在转移过程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和《广东省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
六、现场监测结果
该项目基础建设已基本完成,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6月26日对项目内容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各个工序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80%以上。
经检测,项目废水、噪声可达到相关的环保标准(详见检测报告: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TJC2209136)。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控制指标要求。
八、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基本齐全,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工程建设基本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一些变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2020年12月13日),本项目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各项环保要求,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具备,验收会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后续要求
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完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制度,加强环保治理措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十、验收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等信息见签到表。
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
2023年7月 12 日
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
(迁改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
附件1: 02验收报告(盖章版)-东莞市道滘中星顺密封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zip 11.6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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