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分2023-01-94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巨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丽0997-2166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3-01-94
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
数量:不限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提供税务局出具的近半年之内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6)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携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打印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5月26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请投标单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13150289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巨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国泰·城市公馆A栋1601室
联系方式:0997-216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丽
电 话:0997-2166788、13657595999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3-01-94
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
数量:不限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提供税务局出具的近半年之内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6)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携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打印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5月26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请投标单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13150289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巨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国泰·城市公馆A栋1601室
联系方式:0997-216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丽
电 话:0997-2166788、1365759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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