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祥瑞佳园工程结算评审选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名称: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项目名称:
祥瑞佳园工程结算评审选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017-361000-47-01-000756
采购项目编码:
361000MB19250212401260754
项目规模:
平方米(272839.0平方米)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
60
服务金额:
¥280000.0元至¥460000.0元
金额说明:
无
服务内容:
评审祥瑞佳园工程结算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资质要求:
无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无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直选+竞价
资金来源:
社会性资金
需规避机构:
无
规避原因:
无
直购企业:
江西佳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明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瑞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宇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1-30 13:3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0号中介专窗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1-30 14:00:00
咨询电话: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录后查看)
备注:
根据抚府办发【2020】26号文件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十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工程结(决)算的,经市财政部门评审,出现以下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市财政部门审定其综合误差率超过5%,有权不予支付该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并及时通报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同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现上述情形一年内累计超过3次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3年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向其委托相关中介服务; (二)市财政部门审定其综合误差率超过10%,有权不予支付该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并通报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同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现上述情形一年内累计超过2次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3年内,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不得向其委托相关中介服务。 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相关的造价咨询委托合同中明确以上内
附件下载:
须+知.docx
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01-2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