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37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公安厅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028-86780488
公告正文

四川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警犬基地警犬饲养员劳务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2001833

二、合同名称:刑事侦查局警犬基地警犬饲养员劳务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833

四、项目名称:刑事侦查局警犬基地警犬饲养员劳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公安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9号

联系方式:13880775558

供应商(乙方):四川宏福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红庙子街60号5层

联系方式:028-867804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服务 1(项) ¥973,700.00 ¥973,700.00 警犬饲养员劳务服务 一、采购数量 本次采购是对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警犬基地警犬饲养员劳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二、安全标准 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警犬繁育的相关规定,确保服务人员、犬只、设备、设施等安全。 三、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1)负责种犬的日常饲喂、散放; (2)负责种犬的繁育; (3)负责幼犬的饲喂; (4)负责幼犬的训练; (5)负责犬体日常卫生每天不少于1次; (6)负责犬只日常健康观察及工作报告; (7)负责犬只区域内的犬舍、通道、走廊、道路及犬只跑笼、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 (8)以及基地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人员要求 (1)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具有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4)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 (5)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有爱心、喜欢动物; (6)具有从事动物(兽医)工作或犬只饲养经验优先; (7)退伍军人优先。 ▲3、人员配置: 3.1 派警犬训练饲养繁育员和后勤管理员共计 12 人,包括班长 1 人,副班长 1 人,饲养员 10 人。 4、纪律要求 (1)精神饱满,工作热情,不得在犬区内吸烟、打闹和消极怠工; (2)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随时做好犬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保持个人、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公安厅机关和警犬基地相关管理规定。 四、其他采购要求 (1)服务要求 1.岗位要求:能在基地干警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完成种犬散放、运动、梳刷,对幼犬、孕犬、哺乳犬精心护理、工作犬训练、使用和小犬的幼训工作,犬只健康观察、报告。保持犬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干净整洁,犬舍内保持无粪便、尿水及杂物。同时,能认真学习警犬饲养管理相关业务技能知识,并能通过基地组织的业务技能考核。 2.纪律要求:精神饱满,工作热情,不得在犬区内吸烟、打闹和消极怠工;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随时做好犬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持个人、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2)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黄甲大道二段 39 号。

合同金额: 973,7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叁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23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黄甲大道二段39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警犬基地劳务服务合同.zip

合同文件.pdf

四川省公安厅

202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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