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5年广铁家属区卫生清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05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56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小姐020-870066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6
公告正文
2023-2025年广铁家属区卫生清洁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3-2025年广铁家属区卫生清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标段一:FSCG202345、标段二:FSCG202346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5年广铁家属区卫生清洁服务项目(标段一)
2023-2025年广铁家属区卫生清洁服务项目(标段二)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项目内容:2023-2025年广铁家属区卫生清洁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项目地点及人员要求:
(1)标段一:
(2)标段二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注:①供应商可就任一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标段不得分拆。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②各标段的采购文件均使用独立的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按对应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③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④若同一供应商在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相应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依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若替补上来的供应商已确定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有效供应商上升替补,并依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有效供应商都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⑤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⑥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成交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⑦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5.服务期:2023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0日(24个月)。
四、采购预算:
预算:1056万元(2年总预算)
标段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92000.00元(伍佰伍拾玖万贰仟元整)。
标段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68000.00元(肆佰玖拾陆万捌仟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格式内容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内容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格式内容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格式内容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请务必至少在报名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报名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2、采购文件每标段3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合计50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线下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30分;( 注: 时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3、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6日9 时00分至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八、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
十、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标段。请留意投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孙小姐
电话:020-83383274
电话:020-8700669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2号
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
达道雅轩三楼
邮编:510180
邮编:510600
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采购公告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3-2025年广铁家属区卫生清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标段一:FSCG202345、标段二:FSCG202346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5年广铁家属区卫生清洁服务项目(标段一)
2023-2025年广铁家属区卫生清洁服务项目(标段二)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项目内容:2023-2025年广铁家属区卫生清洁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项目地点及人员要求:
(1)标段一:
片区 | 小区名称 | 物业类型 | 面积(㎡) | 户数 | 清洁 岗位 | 主管(垃圾分类督导员) |
第 一 片 区 | 达道雅轩 | 住宅 | 35630 | 162 | 3 | 1 |
羊和园 | 住宅 | 31673 | 307 | 3 | ||
共和西5#楼 | 住宅 | | | 2 | ||
西横街、南北栋小区 | 住宅 | | | 1 | 1 | |
共和二路、共和三路小区 | 住宅 | | | 3 | ||
共和西10号大院 | 住宅 | | | 1 | ||
腾龙里 | 住宅 | | | | ||
共和村 | 住宅 | 89719 | 1593 | 6 | 1 | |
天兴大厦 | 住宅 住宅 | 42940 | 462 | 3 | 1 | |
天锦大厦 | 2 | |||||
梅花路小区 | 住宅 | | | | 1 | |
沙仓教师楼 | 住宅 | 12471.6 | 136 | 1 | ||
共和路14-34号小区 | 住宅 | | | 1 | ||
共和路2-19号小区 | 住宅 | | | 2 | ||
第 二 片 区 | 小东园 | 住宅 | 58683.48 | 710 | 4 | 1 |
东山口(档案馆) | 住宅 | 37304 | 312 | 3 | ||
共和西1-4#楼(医保中心、铁路报社、土房处) | 住宅 | | | 5 | 1 | |
共和路12号大院(共管所) | 住宅 | | | 1 | ||
东园新村 | 住宅 | | | 5 | 1 | |
百好居 | 住宅 | | | 5 | ||
白云路34号 | 住宅 | 19412.9 | 257 | 1 | 1 | |
白云路60号 | 住宅 | 9811.11 | 161 | 1 | ||
广九三马路9号 | 住宅 | 16653.87 | 37 | |||
东华南 | 住宅 | 12102.37 | 418 | 2 | ||
第一标段 | | | | 55 | 9 | |
本标段须配置服务人员64人 |
(2)标段二
片区 | 小区名称 | 物业类型 | 面积(㎡) | 户数 | 清洁 岗位 | 主管(垃圾分类督导员) |
第 三 片 区 | 淘金雅苑 | 住宅 | 31059 | 324 | 3 | 1 |
淘金坑 | 住宅 | | | | ||
恒福西苑 | 住宅 | 19969 | 256 | 2 | ||
恒福东苑 | 住宅 | 13246 | 168 | 1 | ||
禺东西 | 住宅 | 44992.6 | 512 | 3 | 1 | |
三号门 | 住宅 | 14355.47 | 223 | 2 | ||
金园大厦 | 住宅 | 15156.14 | 160 | 2 | ||
田心村 | 住宅 | 26644 | 440 | 3 | ||
沙和路小区 | 住宅 | 12904 | 204 | 1 | ||
龙口西 | 住宅 | 20130 | 186 | 1 | | |
林和苑 | 住宅 | 15759 | 156 | 1 | | |
枫华苑 | 住宅 | 15766 | 108 | 1 | | |
蟹山小区 | 住宅 | | | 1 | | |
花都车辆公司生活区 | 住宅 | 129619 | 1772 | 12 | 1 | |
第 四 片 区 | 留庆新横街10号 | 住宅 | 8957.1 | 104 | 1 | |
黄沙大道37号 | 住宅 | 11250.93 | 150 | 1 | | |
黄沙大道57、61号 | 住宅 | 26507.88 | 294 | 2 | | |
黄沙大道125号 | 住宅 | 12522.4 | 176 | 1 | | |
西站小区 | 住宅 | 75471 | 844 | 3 | 1 | |
车辆段一期 | 住宅 | 2 | ||||
车辆段二期 | 住宅 | 77627.8 | 1287 | 4 | | |
克山小区 | 住宅 | 1 | | |||
客技站 | 住宅 | 39266 | 515 | 3 | | |
山顶 | 住宅 | 24703 | 290 | 2 | | |
机场新街 | 住宅 | | | | | |
梓元岗 | 住宅 | 6520 | 94 | 1 | | |
第二标段 | | | | 54 | 4 | |
本标段须配置服务人员58人 |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序号 | 范围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
频次 | 标准 | ||||
1 | 大堂 区域 | 大堂及候梯厅 | 清扫、拖洗地面 | 每日≥1次 | 目视无明显污迹、无明显垃圾杂物 |
玻璃 | 擦拭玻璃 | 每月≥2次(3米以下); 每半年≥1次(3米以上) | 目视无明显污迹、无明显积尘 | ||
信报箱 | 除灰、除尘 | 每月≥2次 | 目视无明显污迹、无明显积尘 | ||
灯具(2米以下) | 除尘、除污渍 | 每月≥2次 | 目视无明显污迹 | ||
高位吊灯、 水晶灯 | 除尘、除污渍 | 每两年≥1次 | 目视无明显污迹 | ||
2 | 楼道 区域 | 楼道、楼梯 | 清扫、拖洗地面 | 每周≥1次(清扫;每季度≥1次(拖洗) | 目视无明显污迹、无明显垃圾杂物 |
扶手 | 除尘、擦拭 | 每季度≥2次(电梯楼道扶手);每月≥2次(非电梯楼道扶手) | 目视无明显灰尘 | ||
楼道公共窗 (内侧) | 清洁窗框、刮拭窗玻璃 | 每月≥1次(电梯楼道公共窗),每两月≥1次(楼梯窗);每月≥1次(非电梯楼道公共窗和楼梯窗) | 目视无明显灰尘 | ||
3 | 天花墙身 区域 | 天花、墙身 | 除尘、除蛛网 | 每半年≥1次 | 目视无明显污迹、无明显蜘蛛网,无明显乱涂乱画 |
4 | 天面平台 | 天面 | 清扫垃圾、杂物 | 每月≥1次 | 目视无堆放垃圾杂物 |
平台 | 清理下水道、排水口;擦拭护栏;冲洗平台 | 每月≥1次 | 目视无堆放垃圾杂物 | ||
5 | 电梯区域 | 电梯轿厢门、内壁 | 擦拭轿厢门、内壁、饰板 | 每日≥1次 | 目视无明显污迹、无明显灰尘 |
轿厢地面 | 扫、拖地面;地毯除尘 | 每日≥1次 | 目视无明显杂物、无明显污迹 | ||
面板、按钮 | 擦拭 | 每日≥1次 | 目视无明显积尘、无明显污迹 | ||
天花、出风口、照明设施 | 清洁天花板、排风口百叶、摄像头及照明设施 | 每季度≥1次 | 目视无明显污垢 | ||
门轨 | 清扫门轨,清除杂物 | 每月≥1次 | 目视无明显杂物 | ||
6 | 道路、广场及共用设施 | 道路、广场 | 清扫地面、主干道路面 | 每日≥1次 | 目视无明显积水、无明显垃圾杂物 |
雨后保洁 清理路面、清扫道路积水 | -- | 8小时内清扫主干 道路积水,12小时内清扫其他部位积水, 目视道路通畅、无明显大面积积水 | |||
雨棚 | 清扫垃圾、杂物,冲洗玻璃雨棚 | 每半年≥1次 | 目视无明显杂物 | ||
宣传栏、健身设施及其它共用设施 | 擦拭 | 每月≥1次 | 目视表面无明显积尘 | ||
户外公共灯具 | 擦拭 | 每年≥1次(3米以上);每 半年≥1次(3米以下) | 目视无明显污迹 | ||
不锈钢设施护理 | 清尘除污 | 每半年≥1次 | 目视无明显污迹 | ||
活动设施 | 设施消毒 | 每月≥1 次; 病菌高发期每日≥2 次 | -- | ||
公用卫生间 | 清洁洗手台、便池、马桶、镜子,擦拭挡板 | 每日≥1次 | 无明显异味 | ||
7 | 停车场、 车库 | 车场地面、标识牌、道闸、沟渠 | 清扫停车场、车库地面 | 每日≥1次 | -- |
擦拭标识牌、道闸、闸机、凸面镜、沟渠 | 每月≥1次 | -- | |||
各类管道、管线、风管等 | 消防管道、风管及照明灯具等高位设施除尘 | 每年≥1次 | 目视无明显蜘蛛网 | ||
8 | 园林小品 | 保洁 | 擦拭 | 每半年≥1次 | 目视无明显污迹 |
9 | 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 清洗、消毒垃圾容器 | 每周清洗≥2次(夏季1次/日);蝇、蚊孳生季节消毒处理每周1次 | 无明显异味, 垃圾收容器无满溢 | |
垃圾分类 | 4 种(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属地政府部门要求适当调整配置,定时定点投放,严格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 | ||||
其他 | 协助采购人做好管理区域内外重大节日布置工作(含搬运)、爱卫办街道办等迎检工作。 |
注:①供应商可就任一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标段不得分拆。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②各标段的采购文件均使用独立的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按对应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③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④若同一供应商在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相应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依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若替补上来的供应商已确定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有效供应商上升替补,并依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有效供应商都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⑤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⑥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成交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⑦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5.服务期:2023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0日(24个月)。
四、采购预算:
预算:1056万元(2年总预算)
标段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92000.00元(伍佰伍拾玖万贰仟元整)。
标段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68000.00元(肆佰玖拾陆万捌仟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格式内容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内容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格式内容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格式内容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请务必至少在报名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报名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2、采购文件每标段3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合计50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线下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30分;( 注: 时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3、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6日9 时00分至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八、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
十、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标段。请留意投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孙小姐
电话:020-83383274
电话:020-8700669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2号
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
达道雅轩三楼
邮编:510180
邮编:510600
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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