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新龙口设备采购十标段(水电站移动拖车型50kw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gc-<2023>86/10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锦能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明阳0992-72539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5
公告正文
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新龙口设备采购十标段(水电站移动拖车型 50kw 柴油发电
机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BZGC-<2023>86/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新龙口设备采购十标段(水电站移动拖车型 50kw 柴油发电机组)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锦能
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将军庙水利枢纽是本工程的山区控制性枢纽工程,其主要任务是供水、灌溉,兼
顾防洪、发电山区引水系统、出山口引水系统和团结干渠改造及沿线建筑物建设,其主要
任务是灌溉、防洪减灾,兼顾发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新龙口设备采购十标段(水电站移动拖车型 50kw 柴油发电机
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新龙口设备采购十标段(水电站移动拖车型 50kw 柴油发电机
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同
等设备三项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
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4)若为代理商除提供1)-3)款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
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营业范围应包含此次所采设备材料。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
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发生安
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
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7)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8日10时00分到2024年03月14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
时至2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新疆奎屯市天香里91栋1175室获取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奎屯凯翔酒店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奎屯市凯翔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河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锦能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胡杨河市130 团光明路社区办公大楼三
联系人:刘博
电 话:13565721319
电子邮件:11341155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
地 址: 奎屯市天香里高层91幢1175室
联系人: 李明阳、王平
电 话: 0992-7253903
电子邮件: 8042417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鉴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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