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5日| 人浏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浙国辐监(YS)字2019第004号
项目名称:东阳市人民医院DSA、直线加速器等医用射线装 置及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应用项目(迁扩建)
委托单位:东阳市人民医院
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
目 录
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目的、标准 1
表2 工程基本情况 9
2.1 项目概述 9
2.2 工程地理位置 9
2.3 项目内容及规模 11
2.4 总平面布置 13
表3 主要污染源及环保设施概况 19
3.1 主要污染源 19
3.2 环保设施概况 21
表4 辐射环境监测结果 22
4.1 监测因子及频次 22
4.2 监测布点 22
4.3 监测仪器 22
4.4 监测时间 29
4.5 监测质量保证 29
4.6 监测结果 30
表5 剂量监测及估算 38
5.1 辐射工作人员附加剂量 38
5.2 公众附加剂量 38
表6 环保检查结果 39
6.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情况 39
6.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43
表7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45
7.1 验收监测结论 45
7.2 建议 45
附件1:委托竣工验收监测技术服务咨询合同 46
附件2:东阳市人民医院DSA、直线加速器等医用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应用项目(迁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金环建东[2016]1号) 47
附件3:辐射安全许可证 49
附件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51
建设项目名称 |
东阳市人民医院DSA、直线加速器等医用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应用项目(迁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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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东阳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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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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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迁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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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及实际 规模 |
环评规模:2台DSA、1台直线加速器、1台数字胃肠机、2台移动式X线机、1台骨密度仪、125I粒籽植入治疗。 实际验收规模:2台DSA、1台直线加速器、1台数字胃肠机、2台移动式X线机、1台骨密度仪、125I粒籽植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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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吴金鸣 |
联系电话 |
13505896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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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时间 |
2016年4月 |
开工日期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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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18年7月~2018年10月 |
现场检测时间 |
2018年8月、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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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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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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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4000万元 |
环保投资 总概算 |
500万元 |
比例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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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4000万元 |
实际环 保投资 |
500万元 |
比例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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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3年10月1日;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12月1日;2014年7月29日经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2011年5月1日; |
续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目的、标准
验收监测依据 |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2006年1月18日;2008年12月6日经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修改;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 (7)《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HAF901-1997; (8)《浙江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9号,2011年12月18日; (9)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免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件文件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有关说明的函,环办函〔2015〕1758号,2015年10月30日; (10)《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 (1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2001; (12)委托竣工验收监测技术服务咨询合同(见附件1); (13)《东阳市人民医院DSA、直线加速器等医用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应用项目(迁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2016年; (14)《关于东阳市人民医院DSA、直线加速器等医用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应用项目(迁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见附件2),金环建东[2016]1号,东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6月7日。 |
验收监测目的 |
(1)检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辐射安全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2)检查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3)通过现场检测及对检测结果的分析评价,明确项目是否符合辐射防护相关标准,在此基础上,分析各项辐射防护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 (4)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门部监管提供依据。 (5)为建设单位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
续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目的、标准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① 剂量限制 职业照射: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本项目取其四分之一即5mSv作为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 公众照射: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1mSv;本项目取其四分之一即0.25mSv作为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 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 ②表面污染控制水平 根据B2.1款,工作场所的表面污染控制水平如表2-1所示。 表2-1 工作场所的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 单位:Bq/cm2
③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应按附录C(标准的附录)的规定进行。 第C1款,应按表2-2将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的大小分级。 表2-2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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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目的、标准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④放射性物质向环境排放的控制 第8.6.2款规定,不得将放射性废液排入普通下水道,除非经审管部门确认是满足下列条件的低放废液,方可直接排入流量大于10倍排放流量的普通下水道,并应对每次排放作好记录: a)每月排放的总活度不超过10ALImin(ALImin是相应于职业照射的食入和吸入ALI值中的较小者,其具体数值可按B1.3.4和B1.3.5条的规定获得); b)每一次排放的活度不超过1ALImin,并且每次排放后用不少于3倍排放量的水进行冲洗。 (2)《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 4.6 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专用要求 4.6.3 连续曝光开关的电缆长度应不小于3m,或配置遥控曝光开关。 5 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设施的技术要求 5.1 X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应充分考虑邻室(含楼上和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 5.2 每台X射线机应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应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X射线机房,其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应不小于表1-1要求: 表1-1 X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使用面积及单边长度
5.3 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应满足如下要求: |
续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目的、标准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a)不同类型X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应不小于表1-2要求。 b)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中不同铅当量屏蔽物质厚度的典型值参见GBZ130-2013附录D。 表1-2不同类型X射线设备机房的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要求
c)应合理设置机房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机房的门和窗应有其所在墙壁相同的防护厚度。设于多层建筑中的机房(不含顶层)顶棚、地板(不含下方无建筑物的)应满足相应照射方向的屏蔽厚度要求。 d)带有自屏蔽防护或距X射线设备表面1m处辐射剂量水平不大于2.5μGy/h时,可不使用带有屏蔽防护的机房。 5.4 在距机房屏蔽体外表面0.3m处,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机,机房外0.3m处的周围剂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测量时,X射线机连续出束时间应大于仪器响应时间。 b)CT机、乳腺摄影、口内牙片摄影、牙科全景摄影、牙科全景头颅摄影和全身骨密度仪机房外的周围剂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其余各种类型摄影机房外人员可能受到照射的年有效剂量约束值应不大于0.25mSv; 5.5 机房应设有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其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到患者和受检者状态。 |
续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目的、标准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5.6 机房内布局要合理,应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不得堆放与该设备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机房应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5.7 机房门外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应设警示语句;机房门应有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和与机房相通的门能有效联动。 5.8 患者和受检者不应在机房内候诊;非特殊情况,检查过程中陪检者不应滞留在机房内。 5.9 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1-3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防护衣;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25mmPb;应为不同年龄儿童的不同检查,配备有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5mmPb。 表1-3 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要求
(3)《操作非密封源的辐射防护规定》(GB11930-2010) 第7.1.2款规定,应从源头控制,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防止污染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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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目的、标准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第7.1.3款规定,应分类收储废物,采取有效方法尽可能进行减容或再利用,努力实现废物最小化。 第7.1.4款规定,应做好废物产生、处理、处置(包括排放)的记录,建档保存。 第7.2.1款规定,不得将放射性废液排入普通下水道;不允许利用生活污水系统洗涤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 第7.2.2款规定,废液应妥善地收集在密闭的容器内。盛装废液的容器,除了其材质应不易吸附放射性物质外,还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在容器万一破损时其中的废液仍能收集处理。遇有强外照射时,废液收集地点应有外照射防护措施。 第7.2.3款规定,经过处理的废液在向环境排放前,应先送往监测槽逐槽分析,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4)《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77-2006) “4.2.2 医用检查系统 X射线主线束所造成的操作位置的散射辐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应超过100μGy·h-1”。 (5)《粒籽源永久性植入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78-2017) 3一般要求 3.1应配备测量粒籽源活度测量仪器(如井型电离室)以及探测光子能量下限低于20keV的辐射防护监测仪。 3.2应配备CT机、X射线机和B超机等影像设备以及粒籽植入治疗的放射治疗计划系统。 5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 5.2操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主要操作人员应穿铅防护衣,戴铅手套、铅玻璃眼镜和铅围脖等。防护衣厚度不就小于0.25mm铅当量。对性腺敏感器官,可考虑到再穿含0.5mm铅 |
续表1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目的、标准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当量。对性腺敏感器官,可考虑到再穿含0.5mm铅当量防护的三角裤或三角巾。放射性125I和103Pd粒籽源不同距离的剂量率见附录A表A.1。 7住院患者管理 7.2植入粒子源的病人床边1.5m处或单人病房应划为临时控制区。控制区入口处应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除医护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医护人员查房,家属成员如需长时间陪护应与患者保持1m以上的距离。 (6)《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26-2011)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进行人体治疗时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能量在50MeV以下的加速器的生产和使用。 6.1 治疗室的防护要求 6.1.1 治疗室选址、场所布局和防护设计应符合GB18871的要求,保障职业场所和周围环境安全; 6.1.2 有用线束直接投照的防护墙(包括天棚)按初级辐射屏蔽要求设计,其余墙璧按次级辐射屏蔽要求设计,辐射屏蔽设计应符合GBZ/T201.1的要求。 6.1.3 在加速器迷宫门处、控制室和加速器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宜不大于2.5uSv/ h; 6.1.4 穿越防护墙的导线、导管等不得影响其屏蔽防护效果; 6.1.5 X射线能量超过10MV的加速器,屏蔽设计应考虑中子辐射防护; |
验收监测范围 |
验收监测范围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即工作场所周围50m区域。 |
2.1 项目概述
东阳市人民医院是东阳市人民医院是温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设院本部和魏山院区二个工作区。
该医院新建放射诊疗项目名称为:东阳市人民医院DSA、直线加速器等医用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应用项目(迁扩建)。
2016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编制项目环评文件;2016年5月,完成《东阳市人民医院DSA、直线加速器等医用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应用项目(迁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2016年6月17日,东阳市环境保护局以“金环建东[2016]1号”文(见附件2)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
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建成,建设单位拟对已建成的项目进行验收。
受东阳市人民医院委托,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开展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在现场监测、检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2.2 工程地理位置
东阳市人民医院位于东阳市中心的吴宁西路以东,西街以北,东南接党校,西临规划道路,北接环城北路。市内交通十分便捷,到汽车西站不到2公里,到周边杭州、金华、衢州、义乌等地均有高速公路贯通,义乌机场到北京等地亦有航班直达,离拥有我省第一台回旋加速器能生产放射性药品的横店集团医院也只有17公里。其地理位置见2-1;
本项目位于该医院医疗综合大楼2层、3层、4层和北一号楼地下室。各医用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周围50m均属该医院用地范围内。
图2-1 东阳市人民医院地理位置图
续表2 工程基本情况
2.3 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环评内容及规模:2台DSA、1台直线加速器、1台数字胃肠机、2台移动式X线机、1台骨密度仪、125I粒籽植入治疗。
项目实际验收内容及规模:2台DSA、1台直线加速器、1台数字胃肠机、2台移动式X线机、1台骨密度仪、125I粒籽植入治疗。
环评和验收阶段项目内容及规模见表2-1。
表2-1 环评和验收阶段射线装置项目内容及规模对照表
序号 |
环评阶段 |
验收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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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名称 |
参数 |
所在场所 |
装置名称 |
厂家 |
规格型号 |
设备编号 |
参数 |
所在场所 |
类别 |
备注 |
|
1 |
DSA |
150kV/1000mA |
门诊楼1层 |
DSA |
飞利浦 |
Allura Xper FD20 |
--- |
125kV/1250mA |
医疗综合楼2层 |
Ⅱ类 |
|
2 |
DSA |
150kV/1000mA |
门诊楼1层 |
DSA |
飞利浦 |
Allura Xper FD20 |
--- |
125kV/1250mA |
医疗综合楼2层 |
Ⅱ类 |
|
3 |
直线加速器 |
10MeV |
门诊楼1层 |
直线加速器 |
--- |
Synergy |
--- |
10MeV |
北一号楼地下室 |
Ⅱ类 |
|
4 |
数字胃肠机 |
150kV/1000mA |
门诊楼1层 |
数字胃肠机 |
--- |
TU-51 |
--- |
150kV/800mA |
医疗综合楼3层 |
Ⅲ类 |
|
5 |
骨密度仪 |
140kV/10mA |
门诊楼4层 |
骨密度仪 |
GE |
Prodigy |
--- |
100kV/10mA |
医疗综合楼4层 |
Ⅲ类 |
|
6 |
移动床边X线机 |
150kV/800mA |
门诊楼病房内移动使用 |
移机床边X线机 |
--- |
--- |
--- |
150kV/400mA |
全院区 |
Ⅲ类 |
|
7 |
移动床边X线机 |
150kV/800mA |
门诊楼病房内移动使用 |
移机床边X线机 |
--- |
Mobilett-Mira Max |
--- |
150kV/450mA |
全院区 |
Ⅲ类 |
|
8 |
125I粒籽植入治疗 |
固体,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59×106 |
核医学科及医疗综合楼二楼CT1号机房内 |
125I粒籽植入治疗 |
--- |
--- |
--- |
每粒0.7mCi,共30粒 |
ECT |
乙级非密封性工作场所 |
|
续表2 工程基本情况
2.4 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各射线装置和乙级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分别位于该医院医疗综合楼2层、3层、4层、病房和北一号楼地下室。
2层:1号DSA机房、2号DSA机房;机房位置均按环评方案布局。
3层;胃肠机房1间,机房位置按环评方案布局。
4层:骨密度仪机房1间,机房位置按环评方案布局。
移动床边X线机在病房中使用。
北一号楼地下室:直线加速器机房2间,本次验收的直线加速器机房位置按环评方案布局;125I粒籽植入治疗位于北一号楼地下室ECT室。
监测结果表明,各医用X射线装置、非密封性工作场所环境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各医用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总平面布置见图2-2~图2-5。
图2-1 医疗综合楼2层医用射线装置平面布置图(DSA)
图2-2 医疗综合楼3层医用射线装置平面布置图(胃肠机)
图2-3 医疗综合楼4层医用射线装置平面布置图(骨密度仪)
图2-4 北一号楼地下室医用射线装置平面布置图(直线加速器机房)
图2-5 北一号楼地下室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平面布置图(ECT)
3.1 主要污染源
3.1.1 医用射线装置
(1)工作原理
本项目DSA、胃肠机、骨密度仪及普通X线机等医用射线装置均为采用X射线进行摄影的技术设备,由X射线管和高压电源组成。典型X射线管的结构见图3-1。X射线管由安装在真空玻璃壳中的阴极和阳极组成。阴极是钨制灯丝,它装在聚焦杯中,当灯丝通电加热时,电子就“蒸发”出来,而聚焦杯使这些电子聚集成束,直接向嵌在金属阳极中的靶体射击。靶体一般采用高原子序数的难熔金属制成。高电压加在X射线管的两极之间,使电子在射到靶体之前被加速达到很高的速度,这些高速电子到达靶面为靶所突然阻挡从而产生X射线。
图3-1 典型X射线管结构图
(2)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
由X射线装置的工作原理可知,X射线是随机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因此,X射线装置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射线装置在工作状态时产生的X射线,即,医用射线装置污染因子为X射线。
3.1.2 直线加速器
(1)工作原理
直线加速器是产生高能电子束的装置,为远距离放射性治疗机。当高能电子束与靶物质相互作用时产生韧致辐射,即X射线,其最大能量为电子束的最大能量。因此,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既可利用电子束对患者病灶进行照射,也可利用X线束对患者病灶进行照射,杀伤肿瘤细胞。典型医用直线加速器见图9-2。
图9-2 医用直线加速器示意图
(2)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
电子直线加速器在运行时,电子枪产生大量的电子,电子被加速后聚焦为一股束流。电子束虽然占据的体积小,但是能量非常集中。电子束的贯穿能力相对于X射线比较弱,加速器四周的混凝土墙可将其完全屏蔽。
由加速器的工作原理可知,电子枪产生的电子经过加速后,高能电子束与靶物质相互作用时将产生高能X射线。这种X射线随机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在加速器工作时,高能电子束与靶物质相互作用而产生的韧致辐射,与加速器部件以及空气等物质作用形成放射性核,而会发生光核反应,放出中子。
因此,直线加速器污染因子为X射线、中子射线。
3.1.3 125I粒子植入治疗项目
(1)工作原理
125I封焊于钛金属壳内,制成约0.8mm×5mm的“籽源”,其密封籽源的体积甚小,半衰期短,其发射的X、γ射线能量低,可采用皮下穿刺等微创方法,用导管将其准确地植入肿瘤内部进行定向治疗,利用125I发射的γ射线抑制肿瘤的生长,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
(2)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
125I的半衰期是59.4天,衰变方式是轨道电子俘获,主要发射27.5keV的X射线(79.4%)和35.5keV的退激γ射线(6.8%)。因此125I粒源的污染因子是X射线和γ射线。
3.2 环保设施概况
各机房墙体采用实心砖砌+防护涂料抹面;顶棚和地坪采用混凝土;观察窗采用铅玻璃防护,门内衬铅板防护。各机房设置动力排风装置。机房病人进出门外设置警戒线。各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和各机房屏蔽防护和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相关规定要求。
机房门外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设“灯亮勿入”警示语句。机房门设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机房门联动。
4.1 监测因子及频次
(1)监测因子:各医用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周围环境辐射剂量当量率。
(2)监测频次:1次。
4.2 监测布点
监测布点见图4-1~图4-6。
4.3 监测仪器
监测使用仪器情况见表4-1。
表4-1 监测仪器检定情况
仪器名称 |
仪器技术参数和检定情况 |
X-γ剂量率仪 |
型 号:FH40G+ FHZ672E-10 内部编号:GF-4-2-2014 检定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能量响应:内置探头:36keV~1.3MeV,外置探头:60keV~3MeV 量 程:内置探头:10nSv/h~1 Sv/h;外置探头:1nSv/h~100μSv/h 证书编号:2018H21-10-1544773001 检定有效期:2018-8-7至2019-8-6 |
图4-1 医疗综合楼2层医用射线装置工作场所监测布点示意图(DSA)
图4-2 医疗综合楼3层医用射线装置工作场所监测布点示意图(胃肠机)
图4-3 医疗综合楼4层医用射线装置工作场所监测布点示意图(骨密度仪)
图4-4 北一号楼地下层医用射线装置工作场所监测布点示意图(直线加速器)
图4-6 北一号楼地下层非密封性工作场所监测布点示意图(125I粒籽植入治疗)
续表4 辐射环境监测结果
4.4 监测时间
验收监测时间:2018年10月18日、10月19日。
4.5 监测质量保证
(1)工况
在各辐射工作场所正常工作工况条件下进行监测。
(2)监测仪器
监测使用的仪器经有相应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每次测量前、后,均对仪器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确认仪器是否正常。
(3)监测点位和方法
监测布点和测量方法选用目前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
(4)监测人员资格
参加本次现场监测的人员,均经过国家级培训机构的监测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审核制度
监测报告实行“校核、审核、审定”三级审核制度。
(6)认证制度
验收监测单位已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限内。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171112050484;发证日期:2017年3月2日;有效期至2023年3月1日。
续表4 辐射环境监测结果
4.6 监测结果
4.6.1 各机房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1)医疗综合楼2层2台DSA机房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医疗综合楼2层2台DSA机房辐射水平监测布点见图4-1,监测结果见表4-2和表4-3。根据表4-2和表4-3,未开机作业时,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为171~221nSv/h;开机作业时,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为184~216nSv/h。监测结果表明,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的2.5μSv/h控制目标值。
(2)医疗综合楼3层1台数字胃肠机房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医疗综合楼3层1台数字胃肠机房辐射水平监测布点见图4-2,监测结果见表4-4。根据表4-4,未开机作业时,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为175~196nSv/h;开机作业时,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为184~207nSv/h。监测结果表明,该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的2.5μSv/h控制目标值。
(3)医疗综合楼4层1台骨密度仪机房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医疗综合楼4层1台骨密度仪机房辐射水平监测布点见图4-3,监测结果见表4-5。根据表4-5,未开机作业时,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为170~192nSv/h;开机作业时,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为175~206nSv/h。监测结果表明,该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的2.5μSv/h控制目标值。
(4)北一号楼地下层1台直线加速器机房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北一号楼地下层直线加速器机房辐射水平监测布点见图4-4,监测结果见表4-6。根据表4-6,未开机作业时,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为153~284nSv/h;开机作业时,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为155~1267nSv/h。监测结果表明,该机房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的2.5μSv/h控制目标值,亦小于《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26-2011)规定的2.5μSv/h控制目标值。
续表4 辐射环境监测结果
(5)移机床边X线机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作业时,移机床边X线机工作场所设临时控制区,对控制区内其他非受检人员进行清场;如无法清场,则对非受检人员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或使用移动铅屏风,以确保临时控制区边界非受检人员所在位置辐射水平小于2.5μSv/h控制目标值。移机床边X线机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结果见表4-7。
根据表4-7,未开机作业时,移机床边X线机1.5m处(相临病床位)辐射剂量当量率为236nSv/h,移机床边X线机4m处(医生操作位)辐射剂量当量率为237nSv/h;开机作业时,移机床边X线机1.5m处(相临病床位)辐射剂量当量率为510nSv/h,移机床边X线机4m处(医生操作位)辐射剂量当量率为1827nSv/h。监测结果表明临时控制区边界辐射水平小于2.5μSv/h控制目标值。
(6)125I粒籽植入治疗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根据表4-8,病人服药后体表外辐射剂量当量率为610nSv/h。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粒籽源永久性植入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78-2017)控制目标值。
4.6.2 机房防护效果分析
本次竣工验收监测均在各机房常规运行工况条件下进行测量。
监测结果表明:
各医用X射线机房外辐射剂量当量率远小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的2.5μSv/h控制目标值。机房外人员可能受到照射的年有效剂量远小于0.25mSv约束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机房防护效果达到相关环评标准要求。
表4-2 医疗综合楼2层DSA机房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工作场所 |
监测 点位 编号 |
监测点位描述 |
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nSv/h) |
备注 |
|||
射线装置未运行时 |
射线装置运行时 |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平均值 |
标准差 |
||||
DSA机房(医疗综合楼2层1号机房) |
▲7 |
医务人员进出门外30cm处 |
174 |
2 |
185 |
2 |
工作电压:73kV,电流:712mA |
▲8 |
控制室观察窗外30cm处 |
183 |
2 |
188 |
2 |
||
▲9 |
管线洞口处 |
196 |
3 |
203 |
2 |
||
▲10 |
病人进出门左门缝外30cm处 |
188 |
3 |
198 |
2 |
||
▲11 |
病人进出门中间外30cm处 |
171 |
3 |
184 |
3 |
||
▲12 |
病人进出门右门缝外30cm处 |
192 |
2 |
200 |
3 |
||
▲15 |
机房东墙外30cm处 |
180 |
3 |
194 |
2 |
||
▲16 |
机房南墙外30cm处 |
189 |
3 |
206 |
2 |
||
▲17 |
机房西墙外医生更衣室30cm处 |
193 |
2 |
205 |
2 |
||
▲18 |
机房顶棚距楼面30cm处 |
175 |
3 |
192 |
2 |
||
▲19 |
机房地板下距地面170cm处 |
205 |
2 |
216 |
2 |
||
▲31 |
机房内医生操作位(铅衣外) |
206 |
2 |
2809 |
22 |
*:监测值未扣除宇宙射线的响应值,后同。
表4-3 医疗综合楼2层DSA机房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工作场所 |
监测 点位 编号 |
监测点位描述 |
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nSv/h) |
备注 |
|||
射线装置未运行时 |
射线装置运行时 |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平均值 |
标准差 |
||||
DSA机房(医疗综合楼2层2号机房) |
▲1 |
医务人员进出门外30cm处 |
177 |
2 |
183 |
2 |
工作电压:64kV,电流:230mA |
▲2 |
控制室观察窗外30cm处 |
183 |
2 |
196 |
2 |
||
▲3 |
管线洞口处 |
189 |
2 |
198 |
2 |
||
▲4 |
病人进出门左门缝外30cm处 |
177 |
2 |
185 |
2 |
||
▲5 |
病人进出门中间外30cm处 |
172 |
2 |
179 |
2 |
||
▲6 |
病人进出门右门缝外30cm处 |
189 |
2 |
203 |
2 |
||
▲13 |
机房东墙外30cm处 |
176 |
2 |
184 |
2 |
||
▲14 |
机房南墙外30cm处 |
183 |
2 |
190 |
2 |
||
▲20 |
机房顶棚距楼面30cm处 |
186 |
2 |
195 |
2 |
||
▲21 |
机房地板下距地面170cm处 |
186 |
2 |
206 |
2 |
||
▲30 |
机房内医生操作位(铅衣外) |
221 |
3 |
8346 |
25 |
表4-4 医疗综合楼3层数字胃肠机房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工作场所 |
监测 点位 编号 |
监测点位描述 |
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nSv/h) |
备注 |
|||
射线装置未运行时 |
射线装置运行时 |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平均值 |
标准差 |
||||
数字胃肠机房(医疗综合楼3层1台胃肠机机房) |
▲32 |
控制室观察窗外30cm处 |
183 |
2 |
190 |
2 |
工作电压:50kV,电流:200mA |
▲33 |
管线洞口处 |
185 |
3 |
192 |
3 |
||
▲34 |
医务人员进出门外30cm处 |
178 |
2 |
190 |
2 |
||
▲35 |
机房北墙外30cm处 |
176 |
2 |
188 |
2 |
||
▲36 |
病人进出门左门缝外30cm处 |
178 |
2 |
189 |
2 |
||
▲37 |
病人进出门中间外30cm处 |
196 |
5 |
207 |
2 |
||
▲38 |
病人进出门右门缝外30cm处 |
192 |
2 |
204 |
3 |
||
▲39 |
机房东墙外30cm处 |
185 |
2 |
198 |
2 |
||
▲40 |
机房顶棚距楼面30cm处 |
175 |
2 |
184 |
2 |
||
▲41 |
机房地板下距地面170cm处 |
187 |
3 |
204 |
3 |
表4-5 医疗综合楼4层骨密度仪机房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工作场所 |
监测 点位 编号 |
监测点位描述 |
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nSv/h) |
备注 |
|||
射线装置未运行时 |
射线装置运行时 |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平均值 |
标准差 |
||||
骨密度仪机房(医疗综合楼4层骨密度仪机房) |
▲42 |
控制室观察窗外30cm处 |
192 |
2 |
206 |
2 |
工作电压:80kV,电流:3mA |
▲43 |
管线洞口处 |
187 |
3 |
199 |
3 |
||
▲44 |
病人、医务人员进出门左门缝外30cm处 |
180 |
3 |
189 |
2 |
||
▲45 |
病人、医务人员进出门中间外30cm处 |
181 |
2 |
192 |
2 |
||
▲46 |
病人、医务人员进出门右门缝外30cm处 |
192 |
2 |
206 |
2 |
||
▲47 |
机房西墙外30cm处 |
174 |
2 |
180 |
2 |
||
▲48 |
机房北墙外30cm处 |
173 |
2 |
177 |
2 |
||
▲49 |
机房北墙外30cm处 |
176 |
2 |
179 |
2 |
||
▲50 |
机房顶棚距楼面30cm处 |
170 |
2 |
175 |
2 |
||
▲51 |
机房地板下距地面170cm处 |
176 |
2 |
183 |
2 |
表4-6 北一号楼地下室直线加速器机房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工作场所 |
监测 点位 编号 |
监测点位描述 |
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nSv/h) |
备注 |
|||
射线装置未运行时 |
射线装置运行时 |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平均值 |
标准差 |
||||
直线加速器机房(10MeV) |
▲22 |
管线洞口处 |
208 |
4 |
975 |
3 |
----- |
▲23 |
控制室观操作位 |
219 |
2 |
781 |
2 |
||
▲24 |
机房东侧墙外30cm处 |
284 |
3 |
293 |
2 |
||
▲25 |
病人、医生出入门左门缝外30cm处 |
201 |
2 |
1218 |
2 |
||
▲26 |
病人、医生出入门中间外30cm处 |
203 |
2 |
1204 |
2 |
||
▲27 |
病人、医生出入门右门缝外30cm处 |
207 |
2 |
1267 |
3 |
||
▲28 |
机房西墙外30cm处 |
229 |
3 |
240 |
2 |
||
▲29 |
机房北墙外30cm处 |
217 |
2 |
231 |
2 |
||
▲55 |
机房顶棚距楼面30cm处 |
225 |
3 |
274 |
5 |
表4-7 移机床边X线机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工作场所 |
监测点位描述 |
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nSv/h) |
备注 |
|||
射线装置未运行时 |
射线装置运行时 |
|||||
平均值 |
标准差 |
平均值 |
标准差 |
|||
移机床边X线机工作场所(1号) |
移动X线机1.5m处(相临病床位置) |
237 |
4 |
510 |
2 |
工作技术参数90kV/10mA |
移动X线机4m处(医生操作位) |
236 |
3 |
1827 |
22 |
表4-8 125I粒籽植入治疗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工作场所 |
监测点位描述 |
剂量当量率监测结果(nSv/h) |
备注 |
|
平均值 |
标准差 |
|||
125I粒籽植入治疗工作场所 |
125I服药后病人体表外1m处 |
610 |
3 |
工作技术参数:植入30粒125I,每粒0.7mCi。 |
5.1 辐射工作人员附加剂量
东阳市人民医院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由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量,每季度测量一次。
根据该医院提供的2018年2季度至2019年一季度共四个季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统计资料,该医院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最大值为0.316mSv。
其中DSA岗位医生4人,一年度个人剂量为0.133~0.176 mSv。
监测结果表明,该医院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小于职业工作人员5mSv的个人剂量约束值。
5.2 公众附加剂量
以各辐射工作场所公众可能到达边界辐射水平增量最大值1267nSv/h(北一号楼地下室直线加速器机房病人、医生进出门外)偏保守估算公众受照剂量。假设公众一年当中在辐射水平增量最大值处滞留的时间为250天,每天受照时间为30min,则估算公众附加剂量为0.11mSv,小于公众0.25mSv的个人剂量约束值。
6.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及落实情况见表6-1。由表6-1可知,环评文件中的提出的要求已落实。
表6-1 环评文件要求及落实情况
|
环评要求 |
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
污染 防治 措施 |
1、医用射线装置机房污染防治措施 (1)机房内布局要合理,应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医院各辐射装置屏蔽情况见表10-1。其防护能力基本能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 (2)医院需在所有操作室上张贴相应的操作规程。 (3)射线装置机房必须设置工作指示灯,病人从候诊室进入机房的防护门的上方须设有电离辐射标志并有中文说明,并注明工作时严禁人员入内。 (4)根据各射线装置的实际工作情况配备可升降的含铅挡板,为受检病人的非检查部位提供遮挡,尽量减少受照剂量。 (5)C臂机应配备铅屏风,出线开关宜采用遥控等远距离操控方式,在检查时应加强管理,清除手术室内无关人员,对确实不便移动人员,应为其设置铅屏风。 (6)所有的机房病人出入门外1m处应设置黄色警戒线,告戒无关人员请勿靠近。 (7)医院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人剂量计。
(8)射线装置运行过程中,X 射线与空气作用会产生少量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机房应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医院防辐射手术室配独立的直排风口、排风机,排风管上装止回阀,排风口设置中效过滤器,正压室排风口设置在顶部天花,负压室设置下排风口,其他所有射线装置机房均单独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9)医院配备必须符合防护要求的辅助防护用品,医院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人剂量计,其他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铅帽、铅屏风、铅眼镜等必须根据工作实际开展配备。 2、125I粒子植入治疗项目 (1)机房将设置工作指示灯,机房门外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其中文警示说明。 (2)机房内应张贴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开展125I粒子植入治疗项目后,应当增加相关污染检测仪器,并在每次手术后,增加相关手术室的巡测工作,避免手术失败,从而发生脱落现象,产生环境污染。 (4)125I粒子源暂贮室门口应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并采取视频监控等安全措施,与110联网,确保其具备“防盗、防丢失、防破坏”的功能。 (5)医生操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主要操作人员应穿铅防护衣,戴铅手套、铅玻璃眼镜和铅围脖等。防护衣厚度不应小于0.25mm铅当量。对性腺敏感器官,可考虑再穿含0.5mm铅当量防护的三角裤或三角巾。 (6)如粒籽源破损引起泄漏而发生污染,应封闭工作场所,将源密封在一个容器中,控制人员走动,以避免放射性污染扩散,并进行场所和人员去污。 (7)住院病人植入粒籽源术后的患者,在植入部位应穿戴0.25mm铅当量的铅背心、围脖和腹带。 (8)植入粒子源的病人床边1.5m处或单人病房应划为临时控制区。控制区入口处应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除医护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植入粒子源的病人应使用专用便器或设有专用浴室和厕所。 (9)医院应在病房做好告知工作,病人在接受治疗期间,对家庭和亲属成员的剂量约束值应控制在5 mSv以下,对怀孕妇女和儿童的剂量约束值应控制在1 mSv以下。
|
1、医用射线装置机房污染防治措施 (1)机房内布局合理,有用线束避开了门、窗和管线口位置。 (2)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已上墙。 (3)射线装置机房均设置了工作指示灯,病人进出机房门上设有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说明,并注明“灯亮勿入”。 (4)已按《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配备了防护用品。 (5)C臂机房配备了铅屏风。采用远距离遥控设备操作方式;检查时,手术室内无关人员撤出手术室。 (6)所有的机房病人出入门外均设置了警戒线,并在地面标示中文警告说明。 (7)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配备了个人剂量计。 (8)各机房均设置了动力排风装置,通风良好。 (9)已按《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配备了防护用品。
2、125I粒子植入治疗项目 (1)已按照要求设置指示灯,机房门外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其中文警示说明。 (2)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已上墙。 (3)已按要求配备检测仪器,有巡测工作。 (4)已与110联网。 (5)已按《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配备了防护用品。 (6)按照要求设置了临时控制区,控制区内严禁人员进入。 (7)已按《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配备了防护用品。 (8)有专门的浴室和厕所,有警示标志。 (9)按照要求告知病人家属,离病人距离1米以上,尽量减少探视时间。
|
续表6 环保检查结果
续表6-1 环评文件要求及落实情况
|
环评要求 |
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
辐射 环境 管理 要求 |
1、成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2、建立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辐射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和健康管理。 4、制订并落实工作场所监测方案。 5、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1、成立了“放射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了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 2、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制订了人员培训、体检及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3、59名辐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委托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工作人员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体检;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了射线装置管理台帐。 4、编制了设备和工作场所监测和评估制度。配备了“Fluke 451P型”X-γ剂量率巡检仪一台。委托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每年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落实了监测计划和年度辐射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5、已编制《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张贴在工作场所墙上。 |
续表6 环保检查结果
6.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及落实情况见表6-2。由表6-2可知,环评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已落实。
表6-2 环评批复要求及其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 |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
1、医院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辐射防护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做好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工作。 2、严格按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和《临时核医学防护标准》(GBZ120-2006)等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加速器房应设置门机联锁装置、通风换气系统和对讲设备等,各射线机房、核磁共振机房门口和核医学科应设置灯光警示信号、辐射警示标志和中文说明。 3、加强放射性药品管理,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同时加强对核医学病人的科学管理,确保放射性药品安全。做好放射性废物、废水的处置工作,放射性废水达到排放要求后方可排放,放射性废物规范存放,规范处置。 4、医院必须按有关规定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在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和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上墙,并加以严格执行。每年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辐射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评估报告于年底前上报我局备案。 |
1、项目建设过中,基本落实了国家有关法规及标准规定;明确了辐射防护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事故应急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落实了各项管理制度、监测计划;验收监测和检查结果表明,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已基本落实,项目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标准中的防护要求。 2、59名辐射工作人员经培训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开展了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设置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射线装置工作时,机房内划为控制区。制定了操作人员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与考核制度并予以落实。 3、建立了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同位素台帐和安全管理制度;按行业规定进行检查、检测、保养维护;落实了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等安全措施。 4、每年进行一次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建立了监测技术档案。按期上报年度评估报告。
|
续表6 环保检查结果
续表6-2 环评批复要求及其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 |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
5、医院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带个人剂量仪,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 6、125I粒子源暂贮室门口应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并采取视频监控,与110联网等措施,确保其具备“防盗、防丢失、防泄漏”的功能。 |
5、现持有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领证日期2017年9月28日,发证机关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有效期至2022年9月27日;证书编号:浙环辐证[G0002](00040)。相关使用活动均在许可种类和范围内。
|
7.1 验收监测结论
(1)东阳市人民医院DSA、直线加速器等医用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应用项目(迁扩建)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要求的安全与防护措施已基本落实。
(2)该项目建设落实了安全与防护“三同时”制度。有关工作场所安全防护设计、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辐射监测仪器配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环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3)项目投入试运行前,建设单位按要求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
(4)监测结果表明:各医用射线装置机房防护符合《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规定的标准。
(5)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致的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小于职业工作人员5mSv的个人剂量约束值;估算结果表明,公众附加剂量低于0.25mSv的剂量约束值。
(6)该医院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场所监测计划、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基本完善;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相关档案资料齐备。
(7)落实了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了工作场所监测计划和安全防护情况年度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东阳市人民医院DSA、直线加速器等医用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应用项目(迁扩建)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7.2 建议
严格按照本院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附件 4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东阳市人民医院DSA、直线加速器等医用射线装置及非密封性工作场所应用项目(迁扩建) |
建设地点 |
东阳市吴宁西路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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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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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 建 R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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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2台DSA、1台直线加速器、1台数字胃肠机、1台骨密度机、2台移机床边X摄影机、125I粒籽植入治疗项目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5年9月 |
实际生产能力 |
2台DSA、1台直线加速器、1台数字胃肠机、1台骨密度机、2台移机床边X摄影机、125I粒籽植入治疗项目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6年7月~2018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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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投资总概算(万元) |
4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所占比例(%)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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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部门 |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 |
批准文号 |
金环建东[2016]1号 |
批准时间 |
2016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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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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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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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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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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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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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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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无锡市鑫盾辐射防护器材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无锡市鑫盾辐射防护器材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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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00 |
所占比例(%)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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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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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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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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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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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及生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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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万元)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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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t/d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Nm3/h |
年平均工作时 |
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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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东阳市人民医院 |
邮政编码 |
322100 |
联系电话 |
13505896296 |
环评单位 |
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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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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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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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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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 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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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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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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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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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 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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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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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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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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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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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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