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雄忻高铁(清苑段)孙村乡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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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2984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雄忻高铁(清苑段)孙村乡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忻高铁(清苑段)孙村乡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雄忻高铁征改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雄忻高铁(清苑段)孙村乡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约63632.69㎡(合95.45亩),总建筑面积约49101.41㎡。本项目为孙村乡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区室外道路及铺装面积约39220.76㎡、红线外道路面积约6768㎡,室外景观等配套设施面积约1493.28㎡、围墙及室外配套水电、门卫、牌楼等。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3 09:00至2024-07-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人民政府;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天威东路;联系人:王宁;电话:0312-710757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人民政府 电话:0312-7107578 电子邮箱:qysuncun@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500~1000元;三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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