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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刘鹏飞
中标联系人刘鹏飞
公告正文
安徽省霍邱县淮猪(霍寿黑猪)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第1包合同公告

安徽永高农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购销合同

买方: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卖方:安徽永高农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凤阳路银屏花园7-604室

联系人:

联系人:刘鹏飞

电话:

电话:15555116000

开户银行:

开户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杨支行

账户:

账号:20000612350510300000139

合同签订地点: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会议室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买方向卖方购买养殖设备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遵照履行。

一、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出厂价格

项目名称

规格、配置及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分娩栏

2.2*1.8*1m

60

4480

268800

保育栏

4.8*2.5*0.7m

64

3000

192000

自动喂料线

链条式赛盘喂料

2

36500

73000

高压冲洗消毒机

380V2.2KW

2

2000

4000

自动温控系统

冷风机热风炉温控器

3

8000

24000

超声波消毒仪

超声波雾化

1

15000

15000

精液全自动检测分析仪

分析仪

1

45000

45000

电子天平

精确度达到0.01克

1

1800

1800

高压蒸汽灭菌器

灭菌器

1

8000

8000

合计

631600

最后优惠价:631600

注:以上报价含安装费,运费及税费。

二、质量条款

1、所供设备按双方确定的图纸要求制作。

2、自到货之日起计算卖方所售设备一年内、非人为造成的质量原因免费负责保修,保修责任仅限于在正常条件下使用,由卖方根据损害的部分决定更换或修理;特殊要求卖方可按技术说明予以确定。

3、卖方对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和商业问题应及时进行解答,如产品出现问题应及时根据合同中有关内

容进行协商、解决。

三、生产周期、付款条件及方式

合同签订后,卖方组织生产。卖方生产完毕,接到买方发货通知后,卖方安排物流发货,供货交接验收完成后付合同价款的95%5%作为该项目质保金免费维修期结束后支付免费维修1年。

四、提货方式及到货地点

1、 卖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霍邱县户胡镇西朱塔村 ;收货人及电话:焦俊15324561678

2、 运费担负方式: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货到后卸车由:中标单位自卸

3、若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款项时,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10天后,卖方有权根据发货时的实际价格酌情调整本合同价格。本条规定不影响卖方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其他补偿权力。

4、除本条第3项外,合同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即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且买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对合同价款进行扣留或要求抵消。

五、安装

1、买方要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时,方可通知卖方派人员前往现场进行确认。卖方现场确认后,安排安装人员进场安装。买方负责提供人员的食宿场所保证治安安全伙食费由买方负责。

2、买方须将供电线路(3相5线制)引到每舍操作室内总配电箱,并分380V±5%和220V±5%,超 出此电压范围使用电器造成的电气损坏,买方自负;

3、由于施工现场的治安问题,不能保证货物的安全或正常的安装,由此造成的安装费用损失和货物损失均由买方承担;

4、卖方只负责所供设备安装,买方负责安装所需的预埋、土建等费用。

5、本合同设备分多次性安装,如因买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a房屋封顶建好;b预埋件处理牢固保证卖方正常安装)造成延期或二次(或以上次数)安装,则卖方安装人员在现场误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每人300元/日计算),以及安装人员的来回车费要由买方负担。C卖方的安装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装事故由卖方负责。(仅限于安装设备事故)

6、安装要求:设备安装必须进行调试后,能够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如不能正常使用,买方有权拒绝验收,直到卖方经过调试达到正常使用为止。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买方发现设备的数量型号等与合同注明的不符,且不属于运输公司和/或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范围,货物运抵目的站拆箱验收后三日内,向卖方书面提出,重新发货,逾期卖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卖方7日内没有解决问题,处出错货物10%的罚金。(特殊原因除外)

2、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对因任何原因引起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润损失、经营损失或时间损失等)均不承担责任。且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本合同的总金额30%

3、买卖双方不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政府行为,自然灾害,天气、交通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4、 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时,因设备不到或到场不全引起圈舍不能如期交付使用,或因安装人员人为引起延长工期造成买方损失由卖方负责(以每天300元/日计算)。

5、 保修期内,买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人为原因除外),卖方接到买方正式书面通知后,应派人24小时到厂解决问题。

七、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之中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进行解决,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通过视频签字盖章传真或扫描件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全部定金后本合同即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议签订补充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成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 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

卖 方:

买方代表:

卖方代表:

签约日期:

20201023

签约日期:

202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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