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苏州段)征地拆迁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明021-51246131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建敏151628749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15847001002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 、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苏州段)征地拆迁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苏州段)(以下简称:沪通铁路二期(苏州段))征地拆迁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招标人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征地拆迁第三方咨询服务共涉及两部分工程内容: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南通西(不含)至庄桥站(含),新建正线长300.952公里,其中江苏段(苏州市包含全部江苏段,后均称为苏州段)新建正线长度99.97公里,从北至南分别经过张家港、常熟、相城、园区、吴中和吴江区,征地约4452亩,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94万平方米,征地拆迁预算总额为899936万元(含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等),项目工期约为5年。
(2)沪通铁路二期北起太仓站,途经苏州市太仓市、昆山市,上海市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和奉贤区,南至四团站,正线全长111.8公里,设计时速200公里/小时、双线Ⅰ级铁路,总投资3485022万元,建设工期5年。其中,苏州市境内正线3.421公里,联络线27.656公里,涉及太仓、昆山市。沪通铁路二期(苏州段)征地拆迁预算总额为19644万元(不含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河道补偿及防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2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沪通铁路二期(苏州段)征地拆迁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NTNB-HT-ZXFW标段(重发公告)。
主要服务内容:
(1)对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工程范围内的征地拆迁预算费用(含“三电”及管线迁改等)实施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现场核查、审价、验工计价、阶段费用调整、结算费用审价、征地拆迁竣工内业资料编制及归档工作 ,直至配合完成国家和国铁集团审计工作。
(2)对沪通铁路二期(苏州段)征地拆迁预算费用(不含“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河道补偿及防护等)实施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现场核查、审价、验工计价、阶段费用调整、结算费用审价、征地拆迁竣工内业资料编制及归档工作,直至配合完成国家和国铁集团审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①征地拆迁范围、数量现场核查。参与征地拆迁范围数量现场核查及抽查工作,核对地方拆迁五方确认等资料的真实性。
②征地拆迁费用结算审价。对地方征拆机构提交的征拆资料进行范围、数量、标准、取费等的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③征地拆迁验工计价、费用调整。根据地方政府提供的征拆资料,依据审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验工计价资料。
④协助甲方做好阶段概算调整、清理及结算工作。
⑤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工程范围内的概算第一章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结算审核。
⑥做好征地拆迁竣工内业资料编制及归档工作。
⑦征地拆迁文件政策汇编及政策咨询工作。
⑧特殊拆迁的费用审核和参与谈判见证工作。
⑨提供第三方审价依据文件,价格测算资料;提供第三方审价阶段性工作报告。
⑩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工作内容。
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版(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按二个项目分别提供两套材料):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提交涉第三方咨询服务所需的各类资料,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资料有:经有权部门批准的概算文件、设计文件、计划立项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及其他涉及第三方咨询服务内容的合同等。
2.3 服务周期
自投标人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时止。
2.4 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省、市标准及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2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征地拆迁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铁路建设项目(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审核(或审计或审价)项目。
3.3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服务类);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5 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咨询服务人员应不少于5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咨询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咨询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从事过类似工程(铁路项目或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审核(或审计或审价)工作。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咨询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指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2年7月~2022年12月或2022年8月~2023年1月或2022年9月~2023年2月或2022年10月~2023年3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1: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8楼
电 话:021-51246131
联 系 人:周明
招 标 人2:苏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298号交通大厦
电 话:0512-66090191
联 系 人:王翔翔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电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8、其它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369-451-491,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8.8 本项目的招标类别选择为“工程造价类”,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及分数”以“咨询服务类别”进行评审。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 、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苏州段)征地拆迁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苏州段)(以下简称:沪通铁路二期(苏州段))征地拆迁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招标人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征地拆迁第三方咨询服务共涉及两部分工程内容: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南通西(不含)至庄桥站(含),新建正线长300.952公里,其中江苏段(苏州市包含全部江苏段,后均称为苏州段)新建正线长度99.97公里,从北至南分别经过张家港、常熟、相城、园区、吴中和吴江区,征地约4452亩,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94万平方米,征地拆迁预算总额为899936万元(含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等),项目工期约为5年。
(2)沪通铁路二期北起太仓站,途经苏州市太仓市、昆山市,上海市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和奉贤区,南至四团站,正线全长111.8公里,设计时速200公里/小时、双线Ⅰ级铁路,总投资3485022万元,建设工期5年。其中,苏州市境内正线3.421公里,联络线27.656公里,涉及太仓、昆山市。沪通铁路二期(苏州段)征地拆迁预算总额为19644万元(不含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河道补偿及防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2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沪通铁路二期(苏州段)征地拆迁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NTNB-HT-ZXFW标段(重发公告)。
主要服务内容:
(1)对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工程范围内的征地拆迁预算费用(含“三电”及管线迁改等)实施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现场核查、审价、验工计价、阶段费用调整、结算费用审价、征地拆迁竣工内业资料编制及归档工作 ,直至配合完成国家和国铁集团审计工作。
(2)对沪通铁路二期(苏州段)征地拆迁预算费用(不含“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河道补偿及防护等)实施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现场核查、审价、验工计价、阶段费用调整、结算费用审价、征地拆迁竣工内业资料编制及归档工作,直至配合完成国家和国铁集团审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①征地拆迁范围、数量现场核查。参与征地拆迁范围数量现场核查及抽查工作,核对地方拆迁五方确认等资料的真实性。
②征地拆迁费用结算审价。对地方征拆机构提交的征拆资料进行范围、数量、标准、取费等的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③征地拆迁验工计价、费用调整。根据地方政府提供的征拆资料,依据审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验工计价资料。
④协助甲方做好阶段概算调整、清理及结算工作。
⑤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段)工程范围内的概算第一章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结算审核。
⑥做好征地拆迁竣工内业资料编制及归档工作。
⑦征地拆迁文件政策汇编及政策咨询工作。
⑧特殊拆迁的费用审核和参与谈判见证工作。
⑨提供第三方审价依据文件,价格测算资料;提供第三方审价阶段性工作报告。
⑩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工作内容。
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版(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按二个项目分别提供两套材料):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提交涉第三方咨询服务所需的各类资料,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资料有:经有权部门批准的概算文件、设计文件、计划立项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及其他涉及第三方咨询服务内容的合同等。
2.3 服务周期
自投标人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时止。
2.4 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省、市标准及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2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征地拆迁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铁路建设项目(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审核(或审计或审价)项目。
3.3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服务类);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5 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咨询服务人员应不少于5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咨询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咨询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从事过类似工程(铁路项目或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审核(或审计或审价)工作。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咨询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指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2年7月~2022年12月或2022年8月~2023年1月或2022年9月~2023年2月或2022年10月~2023年3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1: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8楼
电 话:021-51246131
联 系 人:周明
招 标 人2:苏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298号交通大厦
电 话:0512-66090191
联 系 人:王翔翔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电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8、其它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369-451-491,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8.8 本项目的招标类别选择为“工程造价类”,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及分数”以“咨询服务类别”进行评审。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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