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030701100446001
预算金额10675.81万元
招标联系人钟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895066639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3
公告正文

南平市建阳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提升工程项目

南平市建阳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建阳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446001)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潭发科批[2022]300潭发科批3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

2.3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南平市建阳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提升工程项目包括主要包括以下3个项目:(1)老城区供水管道改造(2)老旧小区供水水质提升改造(3)城市供水主干管及配套泵房建设。其中具体主要内容如下:(1)改建老城区配水管网总长度约 16 公里(2)改建老城区给水总表 300 个,及 DN15 分户远传水表 28000个(3)新建配水干管约17公里,新建天沐温泉泵站(供水规模 1.75万吨/每天)及建阳三中泵站(供水规模 200 吨/每天)。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12136.01 万元。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作内容包括南平市建阳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提升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一体化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南平市建阳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提升工程项目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所需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供水管道改造、水质提升改造、城市供水主干管建设、泵站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④运营范围包括:建阳区城市范围内的输(配)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水表维护管理工作、新建泵站(天沐温泉泵站及建阳三中泵站及原泵站)和原泵站(水美城提升泵站、东路城口临时加压泵站、上陈工业平台提升泵站、徐市经开区一号加压泵站)的维护管理、检查井和相关管网巡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检测、清淤等)运营等。⑤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并承担相关费用。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5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675.8152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工期要求:建设期为12个月(具体实际结合市政路网等规划建设需求动态实施),项目运营期为6年;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制定的勘察,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7.2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2.7.3施工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4运营质量:符合本项目《运营维护合同》要求,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合作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建设运营意向并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2.2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3.2.3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3.2.4评审委员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拟确定合格投标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还在管理期限内),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还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注:投标人符合省住建厅《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3.2.1~3.2.4条款要求)。

3.2.5 投标人须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含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审计报告(含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投标申请人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注: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审计(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审计(财务)报告。

(3)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6 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法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7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2.8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9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10运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应是承担项目运营服务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3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4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8日 22: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1月3日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23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7.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建设履约为合同金额的10%,运营履约担保详见运营维护合同。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城投大厦5楼

联系人:钟工

电 话:0599-5822276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50666390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城投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99-5810909(0599-5812908)、0599-58386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四区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附件:
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pdf
20220809南平市建阳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变更业主批复.pdf
招标文件.doc
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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