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监理服务
金额
21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gcsx0134
预算金额21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一新0554-27853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崇崇18130183311
中标联系人方家臣
公告正文

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监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G237寿县堰口至闫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堰口至安丰段)监理服务

二、标段编号:2024GCSX0134-1

、项目编号:2024GCSX013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96

、公示时间:202497日至2024910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虹桥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277号

2)投标报价:2170000.00元,得分:91.56分

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监理通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4)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5)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证书编号:方家臣,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JGJ1337039。

6)企业业绩:1、京台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合同金额:577.85万元,交工时间:2019年12月。

7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G329柘皋至夏阁段改建工程,合同金额:335.1476万元,交工时间:2023年5月。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中标候选人:宿州市路兴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1号

2)投标报价:2196966.00元,得分:91.14分

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监理通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4)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5)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证书编号:梁振,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JGJ1234772

6)企业业绩:1、S239萧淮路改建工程02标,合同金额:600.00万元,交工时间:2020年8月;2、G343宿城至淮北界改建工程,合同金额:465.0718万元,交工时间:2023年3月。

7)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G310苏皖界至黄口段改造工程,合同金额:484.9297万元,交工时间:2019年8月。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中标候选人:安徽交院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地址: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湖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A4栋三层045号

2)投标报价:2163000.00元,得分:91.06分

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监理通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4)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5)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证书编号:李仁兵,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JGJ1131990。

6)企业业绩:1、黄山市歙县界牌岭至黟县渔亭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微州区段,合同金额:258.5万元,交工时间:2021年1月。

7)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S340杨楼孜至阜阳段改建工程01标段,合同金额:287.1万元,竣工时间:2023年11月。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1、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派的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2、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3、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试验检测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招标人:寿县交通运输局、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淮南市寿县宾阳大厦B座8楼、淮南市寿县宾阳大厦B座10楼。

、招标人联系人:张一新;联系方式:0554-27853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宾阳大厦A座23楼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宋崇崇;联系方式:18130183311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议(质疑)联系人:宋崇崇

 议(质疑)联系电话:18130183311

、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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