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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关于公示2023年第三季度医疗机构申报药品增补挂网信息的通知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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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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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314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有关我省药品增补挂网工作要求,我中心对今年第三季度医疗机构申报的药品增补挂网材料进行了初步核验,现将核验通过的信息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11月1日
二、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和产品,填写质疑信息。
三、为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公示期内,各申报医疗机构需认真核对公示信息,核实是否为按照临床需求,由本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核实情况需登录平台进行“确认”或“不确认”操作。未操作或逾期操作的视为无效申报。经申报医疗机构确认、满足2家三级医疗机构或3家及以上二级医疗机构申报的产品,拟提交专家会议进行评估。
操作方式:
登录中心官网“医药采购”系统—药品采购—增补挂网—增补挂网管理—增补挂网确认—勾选相应产品—点击“确认”/“不确认”按钮。点击“不确认”按钮的,需提交具体原因。
四、药品企业为医疗机构提供材料时,要如实提供全国三省最低价。对所提供资质材料和价格信息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药品企业,严格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医疗机构规范采购账号管理,按要求认真填写《医疗机构增补挂网采购药品申请表》,杜绝配合医药企业违规申报增补挂网材料情况的发生。
六、咨询电话:0371-65915579
技术QQ群:390550199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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