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supportLists]1.[endif]本合同总金额为3116870.64 元(叁佰壹拾壹万陆仟捌佰柒拾元陆角肆分)。每年人民币1038956.88 元(壹佰零叁万捌仟玖佰伍拾陆元捌角捌分),每季度259739.22 元,每月86579.74元。服务费用实行按月结算,乙方根据甲方督查结果,按实际和要求出具正规发票,按照甲方财务审批程序完成审批签字并交付甲方财政所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服务费用。
[if !supportLists]2.[endif]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if !supportLists]3.[endif]付款人及付款方式:转账
环卫保洁。负责甲方指定的集镇、公路的环卫清扫、垃圾清运和乱象清理,负责镇垃圾中转站的管理运营。具体保洁范围、工作内容和服务标准如下:
序号
范围
距离
人员安排
作业范围
作业要求
1
玉煤大道安置区至煤炭坝边境(四车道)
3.5KM
公路两边 10m 范围内清扫+保洁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
(2)坚持文明作业,安全作业,礼貌服务,提高自身修养。
(3)上班必须着标识服,严禁穿高跟鞋、脱鞋及裙装作业,不得喝酒上班。
(4)必须按指定的网点倾倒垃圾,不准焚烧垃圾,确保垃圾及时送入收集地点。每天清扫三次,收集二次,不漏扫、不漏收,及时打扫收集场地
(5)确保服务范围内住户满意,无投诉。
2
龙江大道 1km 至宁横公路(六车道)
3.2KM
公路两边 10m 范围内保洁和垃圾清运(包括边沟和道路反坡)
3
宁横公路回龙铺全境(四车道)
10.7KM
4
宁灰公路起点至袁家河大桥(两至四车道)
/
公路两边 10m 范围内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5
回龙铺加油站周边
1km
6
回龙铺集镇东至新开发区,西至新竹路口
清扫+保洁+洒水降尘
7
垃圾站 1 人
运行管理。垃圾压缩、装车、设备守护、管理
合计
16 人
[if !supportLists]1、[endif]回龙铺集镇。实行全天候巡回保洁,保洁人员随脏随扫、岗不离人,做到路面无堆积垃圾、无人畜粪便,神龙坝、太阳坝和京枫渠道集镇段内无漂浮垃圾,确保路面、水面和花坛内干净,下水口畅通无杂物;及时清理橱窗、墙壁、线杆上小广告、“牛皮癣”等乱象,垃圾每天清运两次,无垃圾桶爆棚溢漏现象;洒水每天在6:30前完成,周末不洒水,雨雪冰冻天气禁止洒水。
[if !supportLists]2、[endif]回龙铺加油站及周边1KM范围内次集镇。实行全天候巡回保洁,保洁人员随脏随扫、岗不离人,做到路面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及时清理橱窗、墙壁、线杆上小广告、“牛皮癣”等乱象,确保路面、水面和花坛内干净,下水口畅通无杂物,垃圾桶无溢出爆棚现象;洒水每天在6:30前完成,周末不洒水,雨雪冰冻天气禁止洒水。
[if !supportLists]3、[endif]公路沿线。新宁横公路、宁灰公路、玉煤大道和龙江大道实行每天上午下午两次保洁和两次清运,半月清扫清洗一次,做到公路两厢10米范围内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路面和标线见本色、现原色;各类线杆、公交站台、房屋立面无小广告、无“牛皮癣”,公交站台干净整洁;垃圾池无爆棚、无溢出,周边地面干净无零散垃圾。老宁横公路每天清运垃圾一次,无爆棚溢出现象;如遇重大接待活动,对指定线路在7:30前完成进行洒水。
[if !supportLists]4、[endif]垃圾中转站管理。主动接收镇域范围内垃圾,并有序堆放;配备铲运车辆,对接环卫局环卫运输车辆,及时做好垃圾转运;及时清洗整理场地,做到站内干净整洁;如后期安装设备,应做好设备的管理维护,严禁恶意毁坏设备;加强水电管理。
[if !supportLists]5、[endif]其他要求。严格按照环卫保洁的标准和要求,垃圾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及时转运中转站,严禁乱堆乱放,严禁垃圾焚烧。
[if !supportLists]1、[endif]为促使乙方有效履行合同,每月在中标金额中提取1万元作为考核资金,甲方每个月15日左右(节假日顺延)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乙方工作进行督查测评计分。①计分以90分作为合格分数线。得分在90分以上考核资金全部支付,得分在85分-90分之间考核资金支付80%,得分在80分-85分之间考核资金支付50%,得分低于80分不予支付考核资金。连续两个月与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取消承包资格,处罚款项直接在承包经费中扣除。(月评定计分标准见后附件)。②在长沙市、宁乡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每次分别处罚2000元,1000元。在宁乡市人居委组织的全市人居环境月考核评比活动中,镇考核排名在市排名进前三等次的,镇对保洁公司另外给予相应奖励,奖励资金为与市对镇奖励资金的50%,考核奖励资金由政府另外承担(不在承包经费范围内),资金支付在市对镇考核资金下拨后适时支付;如果市对镇考核排名回龙铺镇排名后三名,直接扣除当月考核资金。③>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或因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经核实后属于保洁公司责任的,每次处罚1000元;因临时性突击任务,在责任区域内不接受调度安排,每次罚500元,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承包方无正当理由说明情况,及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或乙方连续十天未履行服务义务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if !supportLists](一)[endif]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if !supportLists]1.[endif]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if !supportLists]2.[endif]甲方有权严格审定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监督乙方遵照执行情况。
[if !supportLists]3.[endif]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按照优、中、劣三个档次对乙方服务考核评级,连续三个月被评为劣等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清退乙方,废除中标项目,另行选择相关公司。
[if !supportLists]4.[endif]甲方负责对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设施、设备,以及管理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if !supportLists]5.[endif]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if !supportLists](二)[endif]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if !supportLists]1.[endif]乙方不得将保洁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足够的人手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清扫清运,不得擅自降低保洁标准和缩小清扫范围。
[if !supportLists]2.[endif]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实施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服务,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标准和要求完成所有清扫保洁服务,如遇突发事件造成路面污染的,视路面污染面积大小,迅速安排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突击清理完成。
[if !supportLists]3.[endif]乙方必须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if !supportLists]4.[endif]乙方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服务项目的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if !supportLists]5.[endif]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管理范围内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管理范围内改扩建和完善相关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if !supportLists]6.[endif]乙方对其员工管理要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的有关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务工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并负责安排乙方员工食宿;工作时做到“三个统一”,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严格交接班制度,两班人员必须同时在现场责任路段打扫干净时方可交接,否则保洁人员不能下班,各路段责任人(清扫保洁班队长)进行督查验收。
[if !supportLists]7.[endif]乙方应按照劳动部门的政策要求,给员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对保洁清运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在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人员工作时发生工伤或保洁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if !supportLists]8.[endif]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设施设备等公共财产,以及管理服务的相关档案、财务等资料,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if !supportLists]9.[endif]乙方有权按时从甲方结算服务费用。
[if !supportLists]10.[endif]若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要求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约束甲方。
[if !supportLists]1.[endif]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if !supportLists]2、[endif]为促使乙方有效履行合同,每月在中标金额中提取1万元作为考核资金,甲方每个月15日左右(节假日顺延)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乙方工作进行督查测评计分。①计分以90分作为合格分数线。得分在90分以上考核资金全部支付,得分在85分-90分之间考核资金支付80%,得分在80分-85分之间考核资金支付50%,得分低于80分不予支付考核资金。连续两个月与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取消承包资格,处罚款项直接在承包经费中扣除。(月评定计分标准见后附件)。②在长沙市、宁乡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每次分别处罚2000元,1000元。在宁乡市人居委组织的全市人居环境月考核评比活动中,镇考核排名在市排名进前三等次的,镇对保洁公司另外给予相应奖励,奖励资金为与市对镇奖励资金的50%,考核奖励资金由政府另外承担(不在承包经费范围内),资金支付在市对镇考核资金下拨后适时支付;如果市对镇考核排名回龙铺镇排名后三名,直接扣除当月考核资金。③>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或因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经核实后属于保洁公司责任的,每次处罚1000元;因临时性突击任务,在责任区域内不接受调度安排,每次罚500元,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承包方无正当理由说明情况,及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或乙方连续十天未履行服务义务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规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if !supportLists]1.[endif]坚持重大活动和平时清扫相结合,乙方将活动工作视为每天有重大突击活动,甲方不再另行安排经费。若碰上重大活动时,清扫标准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手和工日时,在告知乙方后所需费用从乙方月费用中扣除。特殊情况加班按照临时派遣实行“一事一议”申报、再实施,由甲方支付。
[if !supportLists]2.[endif]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if !supportLists]3.[endif]委托范围内的垃圾桶,每年被盗或毁损率不得超过50%,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负责补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if !supportLists]4.[endif]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为准。
[if !supportLists]5.[endif]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if !supportLists]6.[endif]关于垃圾中转站的协议事项:①中转站管理应坚持节俭节约原则,水电费由甲方凭票按实支付,中转站环卫局对接车转运运费由甲方和环卫局直接结算。②中转站不得拒收镇域范围内按规定时间运送的垃圾,不得擅自接收镇域范围外的生活垃圾,严禁接收企业的工业垃圾。③中转站原则上垃圾不过夜,招标费用中包含因设备故障后垃圾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