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泗安镇新村安置房建设项目经长兴县发改局备案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103-330522-04-01-153143),拟通过工程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建设,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68700平方米,项目投资约2.5亿元。项目业主为长兴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置房项目,用地面积约333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68700平方米, 建筑高度不得高于33米。
项目地点:泗安镇府前路与显圣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泗安镇新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前期准备、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扩初含扩初)、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配合(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及保修服务等。
① 设计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包含长三角一体化泗安地块一号-1修建性详细规划、一期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和二期职工之家的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如有扩初含扩初)(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幕墙、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装修、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方案)、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外给水管网、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室外道路及雨污水等)、VI设计、导视设计、电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公共部位的精装修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 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三通一平、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围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装修、消防、市政配套、亮化、地下室、人防、智能化、外立面工程、设备安装、道路、市政、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及设备购置等。
③ 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包括总承包管理费,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专业工程的配合管理服务,环评等前期咨询服务,水保及监测、专项设计配合(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代办施工许可证,场地测绘(各阶段等各类测绘测量服务,桩基检测、基坑监测等所有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为完成本项目而实际发生的各类检测费用,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含以上所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6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工程投资:约2.5亿元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主要负责人应有岗位说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浙江省外企业均须提供)。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A类证书。
(二)投标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EPC总承包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EPC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EPC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在建工程包括限额以下所有工程)。
(三)其他要求: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3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1年4月9日起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1日9:30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区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云峰大厦1幢601
邮 编:313100 邮 编:310007
联系人:钱工 联 系 人:郑工、陆工
电 话:15957243605 电 话:0571-87630286、13588748977
传 真: 传 真:0571-87631300
2021年4月8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泗安镇新村安置房建设项目经长兴县发改局备案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103-330522-04-01-153143),拟通过工程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建设,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68700平方米,项目投资约2.5亿元。项目业主为长兴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置房项目,用地面积约333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68700平方米, 建筑高度不得高于33米。
项目地点:泗安镇府前路与显圣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泗安镇新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前期准备、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扩初含扩初)、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配合(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及保修服务等。
① 设计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包含长三角一体化泗安地块一号-1修建性详细规划、一期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和二期职工之家的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如有扩初含扩初)(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幕墙、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装修、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方案)、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外给水管网、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室外道路及雨污水等)、VI设计、导视设计、电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公共部位的精装修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 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三通一平、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围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装修、消防、市政配套、亮化、地下室、人防、智能化、外立面工程、设备安装、道路、市政、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及设备购置等。
③ 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包括总承包管理费,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专业工程的配合管理服务,环评等前期咨询服务,水保及监测、专项设计配合(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代办施工许可证,场地测绘(各阶段等各类测绘测量服务,桩基检测、基坑监测等所有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为完成本项目而实际发生的各类检测费用,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含以上所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6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工程投资:约2.5亿元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主要负责人应有岗位说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浙江省外企业均须提供)。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A类证书。
(二)投标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EPC总承包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EPC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EPC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在建工程包括限额以下所有工程)。
(三)其他要求: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3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1年4月9日起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1日9:30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区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云峰大厦1幢601
邮 编:313100 邮 编:310007
联系人:钱工 联 系 人:郑工、陆工
电 话:15957243605 电 话:0571-87630286、13588748977
传 真: 传 真:0571-87631300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