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XJYGCG2023001240聚甲醛挥发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34xz1qf03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仙美琪1810991956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0991-453563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聚甲醛挥发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0634-234XZ1QF0305
项目名称:聚甲醛挥发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维保服务
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聚甲醛挥发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维保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采购范围:负责聚甲醛污染源监控分析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包含现场设备、控制器、终端显示等全部设备。即从现场设备、通讯设备、连接电缆、控制器到存储服务器、管理平台、客户端再到对外对接服务器等涉及的所有设备设施。维保所需的工器具、配件、材料、耗材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2.3 技术规格: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人员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9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供应商可从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时~14:00时,下午16:00~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日11:00时(北京时间)
8、磋商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地址: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采购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经济开发区东工业园区10077号
联系人姓名:仙美琪
联系电话:18109919562、1839418904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 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电子信箱:401650730@qq.com
联 系 人:王志、李云飞
电话:0991-4535634、13999845544、13999224290
项目编号:0634-234XZ1QF0305
项目名称:聚甲醛挥发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维保服务
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聚甲醛挥发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维保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采购范围:负责聚甲醛污染源监控分析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包含现场设备、控制器、终端显示等全部设备。即从现场设备、通讯设备、连接电缆、控制器到存储服务器、管理平台、客户端再到对外对接服务器等涉及的所有设备设施。维保所需的工器具、配件、材料、耗材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2.3 技术规格: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人员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9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供应商可从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时~14:00时,下午16:00~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日11:00时(北京时间)
8、磋商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地址: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采购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经济开发区东工业园区10077号
联系人姓名:仙美琪
联系电话:18109919562、1839418904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 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电子信箱:401650730@qq.com
联 系 人:王志、李云飞
电话:0991-4535634、13999845544、1399922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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